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平顶山市初中招生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各县(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县(市、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初中招生仍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划定的片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拒绝接收由市教育局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初中学校均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准办复读班或招收插班复读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要依据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控制班额,努力解决初中班额过大问题。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