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学校应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

第五条: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十人以下轻度症状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性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中毒事件;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三十人以上的中毒事件;学校发生数量较大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组织管理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抓安全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全学校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学校保卫科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学校各科室及学校保卫科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第八条: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学校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学校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工作。

保卫科协调相关科室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处理时的人员疏散、安置、救护及现场维护等工作。

其他各科室根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相关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等。

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

第十条:学校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处理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六)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学校有关科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事态扩大,给有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有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有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4)有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第十四条: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十三中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预案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二、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三、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四、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应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学生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搀扶和引导,也可以用客车来转运学生。

   4、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五、学校后勤部门应当为师生提供雨伞、雨衣、雨靴、食品、饮料、衣服、药品等必要物品。

   六、保安人员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七、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市十三中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2、值班主管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单位和人员安全。

   一、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或学校领导报告。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单位安全,则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话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三、学校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学校中发动干部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五、对于与学校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学校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市十三中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学校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单位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条件的单位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学校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作学校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学校领导或值班主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并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启用通风排烟系统,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程序,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减轻因易燃、易爆、氧化、剧毒药品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及时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长:王绪顶
   副组长:张艳凯 李国权 朱亚辉 段延伟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长、各班主任及化学任课教师、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员

   二、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

成员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灾情监测和报告,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救灾的技术指导,内外沟通与协调,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三、应急预案

(一)轻微事故应急预案

1. 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措施灭火,并拨打119报警电话。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3. 药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湊到容器上。

(2).仪器中的反应物或残余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3).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实验药品,以免受伤。

(4).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后再离开实验室。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医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2.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3.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4.总务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6.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市十三中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医生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8、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下达命令(可用广播或手提喇叭等):

  (1)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应当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警戒小组应当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小组应当及时准备救护车辆。

   6、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联系,并派干部、老师去医院,探视、慰问受伤学生。

   7、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必须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8、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尽快用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学生。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医生和老师应当立即送学生去医务室救治、如校医认为有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胸闷、晕倒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骨折学生不宜推动,应请骨科专业医生协助。

   4、学校应随时掌握受伤学生情况,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

   5、学校应当检查学生受伤地点的设施、设备是否有事故隐患。

   6、学校应当了解,在学生受伤的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另外,学生的体质是否适合进行该项体育活动。

   7、学校应当妥善处理学生受伤事故。

   8、出现严重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将事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市十三中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一、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二、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三、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目的要求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长:王绪顶

副组长: 张艳凯 李国权 朱亚辉 段延伟

  员:各处室主任年级长与各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长:孔祥欣

  员:学校应急队成员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长:扬逢雨

  员:各年级班主任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长:马军领

  员:学校办公室人员

四、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日常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1.利用校园宣传板报,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开展“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 

5.举行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市教体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平顶山市教体系统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平顶山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班),设立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信息联络组、医疗保障组、教育教学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等五个工作组,在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校医吕继文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和“健康台账管理员”。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王绪顶

副组长:李国权  张艳凯  段延伟  朱亚辉     

 员:马军领      何风雨      孔祥欣  朱立博  苏玉录      赵传经  苏书平   李爱娟  付显罡  陈素娟  岳华芳  巴赛赛  吕继文  王志红及全体班主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市教体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

(3)制定并安排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4)指导师生防范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及时按要求向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报告疫情;

(5)筹集防控物资;

(6)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指导工作。

同时,还要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1)落实师生员工入校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台账按照班级、年级、人群等分类管理,由学校健康台账管理员负责汇总管理全校健康台账。

(2)加强与属地行政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沟通和联系,联防联控。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返平来平、疑似症状等情况时,健康台账管理员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核实记录并按要求上报。

(3)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学生花名册、教职员工名单(包括保安、保洁、配餐人员等等);教学楼、办公楼、学校校舍分布图、各班教室座位表、课程表、各寝室人员名单等;开展学生健康监测资料,特别是近期晨午检个案资料和预警情况等;近期开展聚集性活动的情况资料,能展示病例学生校内活动轨迹的视频监控资料;近期学校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4)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室(或隔离留观室),具体实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等报告疫情、疫情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二、应对情形

(一)普通发热病例

无流行病学史,仅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经 初步排查为普通发热病例。

(二)可疑病例

校内发现可疑病例:发热(腋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同时,经调查发病前 14 天内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①本人或接触人员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②与新冠肺炎感染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③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区的有疑似症状的患者;④聚集性发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 2 例及以上疑似症状的病例)

(三)阳性检测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1.核酸初筛阳性者:学校、社区、重点人群核酸排查等途径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

2.确诊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新冠病毒特异性IgM 抗体和 IgG 抗体均为阳性。

3.无症状感染者: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腋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自我感知或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 CT 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四)密切接触者

在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前 4 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依据以下原则判定密切接触者: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2.在办公室、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3.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4.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5.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五)密接的密接

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病前4 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4 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调查中要以与密切接触者接触频繁的家属和同事等人群为重点。

(六)重点人群

在病例(包括初次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 4 天至被隔离管理时,与其同时段(含延后 1 小时)、同场所(出现多个病例的重点场所或单个病例涉及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高风险场所)及周围 250 米范围内,停留 1 小时以上的人员。

(七)聚集性疫情

14 天内在学校范围内发生 5 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三、学校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校组织师生员工入校前开展健康自查: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根据自查结果,学生由家长代为申报,教职员工由本人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有无上述十大症状、有无病例及密接的接触史、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做到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全覆盖。

(二)校外出现发热师生员工病例:发热师生员工不能返校,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热师生员工的情况。学校应将病例纳入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复课(工)证明查验制度管理,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就诊,追踪诊治情况,及时将结果向学校反馈。如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学校和家长要协助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等工作。

(三)在入校检查时和校内健康监测时,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由校医及时引导患者在通风环境下佩戴或更换更高级别口罩(N95 口罩等),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室。校医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 37.3℃以上为体温异常,根据流行病学史和症状进行初步排查。如无流行病学史,经初步判断为普通发热的,可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有流行病学史,初步判断为可疑病例。对以上两类病例,分别实施应急处置。

(四)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普通发热病例。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教职工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跟踪诊治情况,按常规流程处置。

2.可疑病例。进行快速处置,报告属地社区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 6 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等工作。

(五)在校内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1.普通发热病例。按照入校检查时发现的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可疑病例。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的可疑病例处置措施基础上,同班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立即脱离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员工交叉接触。学校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如学生放学前可疑病例核酸检测出具结果,学校要将加强与师生沟通,减少恐慌;如学生放学后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适当延迟放学;如夜间出具结果的,学生可先放学回家,并由班主任如实妥善告知家长,加强居家防护和学生家庭管理,避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放学回家后,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第二天正常返校开展教学活动。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在第二天早上学生返校前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同班级学生的家长,并要求其在原地等候,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排查等工作。

(六)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排查等。严格执行密接、密接的密接人员管控措施,8 小时内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全校需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确定的频次执行(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定期开展环境核酸采样监测;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期间,全校师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手套。

2.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

3.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 因地制宜采取楼层、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检查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4.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工作。各教室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

5.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做好学生每天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6.每天保持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7.做好安全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做好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等保障。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8.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调查方法、病例界定和处置办法等,让家长、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可防可控。根据确诊病例、可疑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学校要通过微信、钉钉、QQ 家长群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9.学校安排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的线上教学安排和必要的生活陪护等工作。

(七)学校出现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学校准备好提供全校师生、工勤人员、来访人员等相关人员名单,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疾控现场流调人员判定密接的密接。根据流调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判定学校是否临时封闭或改为线上教学,按“三天两检”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密接者按规范转运隔离,其余学生居家或校内健康监测。关注密接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如有异常随时调整防控方案。

(八)学校出现密接的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接的密接,根据流调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判定学校是否临时封闭或改为线上教学,密接者所在班级师生按“三天两检”完成核酸检测(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校内其他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人员范围由属地疾控部门流调后确定,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九)学校出现重点人群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重点人群,学校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出现重点人群学生所在班级的师生按“三天两检”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加强其余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十)做好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全校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提供全校师生、工勤人员、来访人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课程表、视频资料等,供疾控现场流调人员甄别密接、密接的密接和重点人群;严格执行密接、密接的密接人员管控措施,8 小时内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全校需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确定的频次执行(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定期开展环境核酸采样监测。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学校内发现可疑或感染病例(核酸检测阳性),应在2 小时内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不得缓报不报。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任何人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及时跟进: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疫情报告时限及程序

相关信息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内出现疑似病例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向属地疾控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学校每天应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分别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

3.结案报告:疫情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病患姓名、班级、发病人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接触史、密切接触者、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密切接触者、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就诊医院、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诊断结果、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善后与恢复

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等处置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疫情处置完成后,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经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六、应急响应终止

病例已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无新发病例出现,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上级行政部门、疾控和医疗部门评估确认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学校要足量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消毒药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设施保障。

(三)资金保障。学校应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校卫生队伍建设,为学校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五)技术保障。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学校应加强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应急防控措施规范科学、落实到位;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八、监督管理

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疑似和确诊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市十三中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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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体局、卫生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绪顶

副组长:李国权 张艳凯 朱亚辉 段延伟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长及各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体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公室

责任报告人:吕继文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保健)室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市教体局报告,并同时向所管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体、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与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4、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体、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5、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体、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体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体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医疗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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