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采购制度
发布日期:2023-03-07 浏览次数: 浏览

1、学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绪顶

副组长:朱亚辉 李国权 张艳凯 段延伟

成  员:马军领 赵传经 付显罡 徐潇磊 方亚丽 陈彩虹

采购组成员要严格职能,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计划和政策要求进行采购。

2、在使用资金前,必须按照要求提出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济活动。300元以下(含300),由后勤校长签字审批,程序为:各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后勤校长。3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程序为:各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后勤校长-----校长。10000元以上者,由部门分管校长提请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计划审批后由采购小组成员实施,没有审批计划者一律不得报销。

3、采购小组员负责全校的物品采购工作。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日常物品采购要两人以上同行,否则不予报销。工程类实行过程监督,完工后由采购小组成员共同验收签字。

4、 采购人员根据审批后的计划,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购回的物品由保管员负责验收,质次价高物品一律不予验收,不予报销。

5、 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票据,及时到财务报销,做到账款清楚明白,准确无误。

6、定期公示采购内容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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