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账务报销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次数: 浏览

一、财务报销原则

财务报销坚持“依法据规、先批后审、权责结合、民主理财”的原则,实行“一支笔”校长审批制度,审批人对其签批的财务开支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主要责任。

二、 财务报销凭证要求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内容完备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涂改、虚开发票。记账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和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做到摘要清楚、账务处理准确完整,

各种报表准确无误。

三、财务报销程序

1、计划审批。在使用资金前,必须按照要求提出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济活动。300元以下(含300),由后勤校长签字审批,程序为:各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后勤校长。3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程序为:各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后勤校长---校长。10000元以上者,由部门分管校长提请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计划审批后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实施,没有审批计划者一律不得报销。

2、验收。所有支出必须经验收人签字,会议、培训、出差需附相关文件和审批手续。

3、报销。所有支出必须带合格发票和审批计划,按以下程序进行:

会计验票稽核加盖方章-----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校长办公会公示----校长签字---出纳付款。

四、资金使用方式。

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减少现金使用量,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财务室审核同意。消费人员要及时报账,限额以上的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

五、会计档案管理

严密管好会计档案并及时归档,不经领导同意,所有档案不得外出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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