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19 浏览次数: 浏览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 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财产的安全。

2.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3.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要求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主管校长、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5.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账、报账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7.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严禁乱收费。 

8. 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档案,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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