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学校中层干部任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 浏览

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2023 年 6 月,平顶山市教体局印发了《局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局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根据 2024 年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为促进市直教体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局属学校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定机构职数

各局属学校要严格按照《局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认真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配置,报市教体局核定,严禁出现“三超两乱”的现象。局属中职学校等市委编办明确规定过内设机构的学校(单位),按照市委编办的规定设置;副县级学校(单位)中层副职岗位和市委编办未明确核定的内设机构及职数参照本办法设置,报市教体局核定。特殊情况需增加中层干部岗位设置职数的,报市教体局审定。各单位请于 10 月31 日前,将《局属学校内机构设置和中层岗位职数审核表》(附件 1)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局人事科审核,完成学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的设置核定工作。

二、规范聘任程序

学校中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各局属学校要严格按照《局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的任职条件,依据岗位空缺、任期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制定本单位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实施方案,红头文件报市教体局前置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含局属中职学校)。调整结束后,一周内向市教体局备案。备案时,填写并报送《局属学校中层干部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2),局属正科级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副县级学校的中层副职干部,还须填报《局属学校中层干部聘任表》(附件 3)等材料,由市教体局审核后装入个人档案。

三、严格责任追究

局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教体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内设机构和中层岗位职数,按照核定的职数聘用中层干部。对于不按规定要求自行突破核定职数、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不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接通知后,各单位要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核定;于 12 月31 日前,按照核定的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完成中层干部调整。

特殊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附件:1.局属学校内机构设置和中层岗位职数审核表

2.局属学校中层干部聘用情况备案表

3.局属学校中层干部聘任表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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