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三中学关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规定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了增加教育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学习日下午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无人接送、在家无人照料、作业无人辅导等社会难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干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我校将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规定如下:

一、服务时间

从9月1日开始至本学期末,课后服务时间为下午七八年级5:35至6:30,九年级5:35至7:25,冬季提前30分钟。未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5:35放学。

二、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需求的本校学生。

三、服务内容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完成家庭作业,指导学生预习和课外阅读,文体活动等。

四、服务原则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自愿报名参加。

五、服务流程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家长自原参加课后服务,按“家长报名、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进行。

六、收费标准

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每人每月60元,本学期共计每人240元。

七、安全管理

享受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接送工作。应充分考虑到接送孩子途中的状况、车况、路程等因素,按照学校安排时间准时到学校接孩子,学生离校后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是结合上级要求并经过反复讨论制定,确保让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服务家长、提升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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