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09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激励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的德育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推荐市级、市直级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办法: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一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爱生,努力奉献。 

2、认真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文件,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家长;学生或家长评教满意率达90%以上。

3、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持之以恒;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完成班主任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统筹协调班级工作的能力,班级管理有特色。

5、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渗透到班级管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

6、上一学年所带班级无安全事故、无体罚学生现象、无违法犯罪现象;班级学风正、纪律好;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且成绩显著。

7、市级优秀班主任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市直级优秀班主任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现仍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

8、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参加教改,能针对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和反思,每学年有较高质量的教育工作反思、案例或论文。
  二、评选办法

1、考核期限:主要考察近3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市直优秀班主任2年,市级优秀班主任3年,现任班主任。

2、校级优秀班主任允许申报市直级优秀班主任,市直级优秀班主任允许申报市级优秀班主任。

3、近三年荣获过市级优秀班主任的老师原则上不予推荐。

4、由班主任老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交政教处。政教处对于申报市级、市直级及以上级别的班主任老师,根据各学期对班级考核的结果,认真考核审查班主任工作情况,联合教导处总评出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名单及班主任工作业绩,提交校务会。

5、班主任工作业绩:(60分)

(1)考核期限内,每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加2分,考核期限以前所任班主任年限,每一年加1分。

(2)所带班级每获得学校评选的优秀班集体(本人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1分,所带班级获得市直级的优秀班集体(本人被评为市直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2分,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优秀班集体(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加3分。

(3)考核期间内,发表德育、班主任相关的论文、报刊杂志、

课题,荣获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最高3分,不累积加分)

(4)有过支教经历的班主任,在得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6、教师民主评议(40分)

三级考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班主任进行民主评议,此项教师占20分、校领导占10分,中层占10分。

7、评选办法5、6二项得分之和为个人最后得分。按最终得分排序后报校长办公室,经批准后,由政教处组织公示、推荐上报工作。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市级、市直级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德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团队辅导员;其他在德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2、市级、市直级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标准及办法,参照班主任评选标准与评选办法。

3、此项荣誉在同一级别内、对同一位老师三年内一般不重复推荐。

4、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班主任在市级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5、对于参加住校支教的教师,满一年加2分。

6、分数统计,票数统计必需有三位以上的教师进行统计,参评人员回避。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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