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十二中学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2-09-03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了切实搞好家长学校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根据家长委员会和镇关工委的提议,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一、领导机构:

员:孙新志

副主任委 员:杨海涛    

委    员:冯艳贞      李薇茵  李璐璐  臧园园

具体职责:

1.制定家长学校计划,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和家长学校材料的归档工作。

2.落实家长学校活动场所(教室)、组织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统计家长学校上课的到会率。

3.协调学校、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讨论、解决家长反映的热点问题。

4.负责聘请素质较高的教育权威人士为家长上课。

5.组织成立家教理论研究小组,开展专题总结,论文交流,促进我校家教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机构设置:

校级家委会每个班级选1位家长参加,共18人;校级家委会下设3个功能:秘书组、活动组、后勤组。

年级家委会由同年级班级各选一人,共6人组成;组织年级的活动。

班级家委会以班级为单位,5人组成;负责班级活动,并积极配合上一级委员会的工作和决定。

具体职责:

1、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督促学校的工作。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班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参加一些学校的重大活动。

2、主动协助宣传学校办学业绩,面向社会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协助学校处理有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争议。

4、协助学校总结推广、交流家庭教育成功经验,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5、协助学校做好其他工作。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家长学校责任分工

 

校  长:孙新志

长:杨海涛     

教导主任:冯艳贞

教  师:李薇茵  李璐璐  臧园园

责:

1.学校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的重要途径是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要促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家长科学教育的理智感、素质发展观和学校的凝聚力,使其协助学校管理好各项工作。

2.家长学校要通过建立授课制与家长交流,设立家长开放周与活动日、进行家庭访问及评比、表彰等形式,落实制度,加强家校沟通与家校互动互促,构建家校协同教育孩子的共同体。

3.学校负责聘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教师担任讲师,编排适合新课改、新需求的课程。教师上课的教案及各种有关材料由教导处装订存档。

4.学校负责每次家长上课的组织安排与考勤工作,每学期安排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对家长的学习情况考察,探讨出与教育相关的问题和方法。每学年进行一次好家长评选及其相关交流。

5.学校与社区配合,对家长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家庭和社会参与学校工作,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6.学校要建立一种组织、管理、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管理人员有责任、主要领导有指导。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家长委员会

 

主  任:陈舒平

任:杨陈东  沈  霞

委  员:沈爱华     沙红柳  周春虹  李海威 吕冬华  朱凯红  周海亚  顾洪艳  姜冬梅  解素红  季 雷  苏 平  周海雁 杨裕海  宋建花  季春雨

工作职责:

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3.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知名度。宣传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及办学成果。

4.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经常与广大家长进行交流,总结家教先进方法并予以推广。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5.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荣誉。

6.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纽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不能理解的,应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7.家长委员会主任定期召集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8.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经常性地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利用家长开放日,与教师共同研究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9.家长委员会委员要大量收集家长和群众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反馈社会信息,对学校行风评议,督促学校教师员工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廉洁从教,奋发向上,提高办学效益。

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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