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教室学习“三必须”
入室即静 入座即学 入学即专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自习课“八不准”
一、不准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二、不准左顾右盼、东张西望。
三、不准交头接耳、讨论问题。
四、不准倒水喝水、乱吃零食。
五、不准打盹睡觉、看课外书。
六、不准随意出入、随意说话。
七、不准出声读书、影响他人。
八、不准收发作业、打扫卫生。
1.尊敬师长,主动问好;
2.穿戴整齐,注重仪表;
3.预备铃响,安静坐好;
4.专心听课,积极思考;
5.作业规范,复习提高;
6.课间休息,不吵不闹;
7.集合迅速,认真做操;
8.体谅父母,节约勤劳;
9.讲究卫生,垃圾装好;
10.文明用餐,饭菜莫倒;
11.节约水电,绿化环保;
12.不损公物,爱护花草;
13.维护公德,爱幼敬老;
14.适度活动,按时睡觉。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行为考核条例
第一部分 扣分细则
一、文明礼仪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负责人 | 考核 组员 |
文明 礼仪 | 1.言谈举止不文明,说脏话扣2分 2.女生校园内披头散发扣 2分 3.校园内不穿全套校服扣2分 4.随地吐痰,乱扔包装袋、果皮、纸屑等杂物,在校园内乱贴、乱挂、乱画污损墙壁扣2分 5.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起绰号等对同学不尊重行为扣2分 6.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扣3分 7. 把言情、玄幻、恐怖等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扣3分 8. 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化妆、戴饰品,把梳子、镜子、化妆洗漱用品带进教室等扣3分 9. 向窗户外扔杂物、倒污水扣10分 10. 涂改、遮挡、转让学生证或走读证扣10分 11.故意损坏学校公物扣10分 | 政教处年级部 | 全校 员工 |
二、学习行为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 负责人 | 考核 组员 |
教室 行为 | 12. 不维护教室卫生,未按要求完成值日、大扫除任务每人次扣3分 13.教学区进行体育活动扣3分 14.带饭或零食进教学楼、在教室吃东西扣3分 15. 打扫卫生期间打闹扣3分 16.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学区扣5分 17. 私自动用教室多媒体扣5分 18. 自习课无故离开教室扣5分 | 政教处年级部 | 值班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 |
课堂 行为 (包括自习课) | 19上课小预备铃声或哨声(7分钟)响后行动散漫、拖延扣2分 20. 违反自习课“八不准”要求,收发、检查作业扣2分 21. 自习课上说话(非规定时间内讨论问题)、抬头扣2分 22. 迟到、早退、睡觉扣2分,旷课一节扣3分 23.自习课走动、扎堆,中途未经老师许可离开教室扣3分 24.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喝水、喝饮料、吃零食等)扣3分 25.课堂上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扣3分 26. 课堂上随意换座位(含离开座位),打闹扣3分 | 教务处年级部 | 值班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 |
作业 行为 | 27.不按时交作业扣1分 28.未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预习及课后作业扣1分 29.抄袭作业扣2分 30.不交作业扣3分 | 教务处年级部 | 班主任、任课老师 |
考试 行为 | 3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扣1分 32.不服从管理提前离开考场扣2分 33. 迟到、考试期间睡觉扣2分 34. 在考场附近喧哗扣5分 35. 故意在答题卡上留记号扣5分 36.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故意拒答试卷扣10分 37. 顶撞监考老师扣10分 38. 交头接耳、偷看别人试卷、交换试卷、传递答案、带小抄等作弊行为扣30分 | 教务处监考人员 | 教务处及监考人员 |
术科 要求
| 39.进入实验室、微机室、会议室、阅览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遵守上述场所活动制度扣1分 40. 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扣1分 41. 在学校禁止的时段从事体育活动扣5分 42. 故意损坏仪器设施扣5-10分 43. 在微机室浏览不健康网站扣10分 | 公共设施管理人员及活动组织人员 |
|
三、宿舍行为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 负责人 | 考核 组员 |
秩序 | 44.熄灯后使用节能灯、手电筒,延时洗漱扣2分, 45.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未按规定时间起床、洗头等)扣2分 46.在楼道、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唱歌、玩球类、健身器材等扣2分 47.熄灯后说话扣2分 48.私自留宿外人、串宿扣10分 49.顶撞宿管扣10分 | 公寓科管理人员 | 值班 人员
公寓科管理人员
值班 班主任 |
其他 | 50.未按要求搞好个人内务扣2分 51.未按要求完成值日扣2分 52.从窗户向外扔杂物、倒污水扣10分 53. 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扣10分 |
四、集会及课间操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 负责人 | 考核 组员 |
升旗仪 式及大 型活动 | 54.升国旗时不能肃立,不行注目礼扣2分 55.迟到扣2分,未经许可中途离队扣2分 56.在队伍中说话扣2分 57.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扣3分 | 政教处 体育组 学生会 | 政教处、 体育组、行政值班人员
|
课间操 | 58.迟到扣1分 59.队中搞小动作,说话扣1分 60.不按节奏跑操扣1分 61.偏离队形或不听口令扣1分 62. 旷操扣3分 |
五、就餐行为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 负责人 | 考核 组员 |
秩序 | 63.打饭不排队或插队扣2分 64.就餐时大声喧哗或者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扣2分 65.男女生单独坐一起吃饭扣10分 66.男女生共吃一份饭扣10分 | 膳食科 | 行政值班人员
膳食科管理人员
值班 班主任 |
其他 | 67.就餐后不主动把剩饭菜倒入指定地方扣2分 68.不践行光盘行动,浪费粮食、不节约用水扣2分 69.饭后不在规定地方洗碗扣2分 70.就餐后不将桌面上残物清理干净扣2分 71.将饭菜、卷饼等食物带出餐厅扣2分 72. 故意损坏餐厅公共设施扣10分 |
六、安全保卫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负责人 | 考核组员 |
学生 校卡 | 73.涂改、粘贴学生证扣2分 74. 转让证件或冒用他人学生证扣5分 75. 转让或冒用走读证扣10分 | 保卫科 政教处 | 行政值班人员 |
校门 行为 | 76.病、事假学生不按规定时间进入、离开学校扣2分 77.进出学校不主动刷卡或出示请假条扣5分 78.从校外购买、带进饭菜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七、纪律行为
第二部分 加分细则
分项 | 考核细则 | 考核负责人 | 考核组员 | |||
校园 行为 | 79.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管理人员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80.校园内男女生单独逗留扣10分 81.校园内打扑克、下棋扣10分 | 政教处 年级部 | 全体教工 | |||
禁止 行为 | 82.观看传播不健康书籍、视频等扣40分 83.校园内男女生有非正常交往行为扣40分 84.抽烟、喝酒扣40分(带烟带酒带火机,有酒味烟味等同) 85.顶撞辱骂老师扣40分 86.有偷窃行为,视情节轻重扣30-40分,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87.打架滋事、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扣40分,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88.未经学校允许,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扣40分 89.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扣40分 90.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每次扣40分 91.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私自出校门、伪造学生证、走读证扣40分 92.涂改转借校内请假条,冒充老师在请假条上签字扣40分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扣分 | |||||
加分 行为 | 1.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进步明显,各班可举荐1-3名学生,经年级部同意,报政教处备案,酌情加2分,3分,5分 2.学生乐于助人并产生积极影响,班主任老师报政教处备案,加2分 3.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大型活动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加2分 4.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加2分 5.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二中好声音、征文、书画、演讲比赛等)并获奖,相关科室报政教处备案,加2分 | 教务处年级部 | 班主任、 任课老师 |
第三部分 学生违纪处理方案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消除不良影响。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六项。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他人带来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为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制度公平,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分值。凡学生违纪,各环节考核人员及时将违纪考核单送至政教处,政教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扣分分值,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记入学生行为考核档案和电子档案。
根据《平顶山二中学生行为考核细则》:
1.累计达6—9分者,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沟通;
2.达10—19分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警告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
3.扣分累计达20—24分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
4.累计达25—39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记过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并由家长带回家思过三天;
5.累计40—49分,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并由家长带回家思过一周;
6.累计50分及以上者,按不适应在平顶山市二中学习论处。
第四部分 学生处分撤销方案
按照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处分的周期是一个学期(6个月),在一个周期到期后,学生可以申请撤销处分,未提出申请的,其处分顺延到下一个周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申请撤销处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警告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5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0名(含1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2.严重警告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6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0名(含1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3.记过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5名(含15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5)每月至少给父母(或监护人、家里长辈)洗一次脚,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5分钟;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4.留校察看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20名(含2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5)每月至少给父母(或监护人、家里长辈)洗一次脚,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5分钟;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7)每月至少读一本经典文学作品,并上一节读书心得汇报课。
申请撤销处分的同学,需填写《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处分撤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