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行为考核条例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教室学习“三必须”

入室即静  入座即学  入学即专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自习课“八不准”

一、不准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二、不准左顾右盼、东张西望。

三、不准交头接耳、讨论问题。

四、不准倒水喝水、乱吃零食。

五、不准打盹睡觉、看课外书。

六、不准随意出入、随意说话

七、不准出声读书、影响他人。

 八、不准收发作业、打扫卫生。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1.尊敬师长,主动问好;

2.穿戴整齐,注重仪表;

3.预备铃响,安静坐好;

4.专心听课,积极思考;

5.作业规范,复习提高;

6.课间休息,不吵不闹;

7.集合迅速,认真做操;

8.体谅父母,节约勤劳;

9.讲究卫生,垃圾装好;

10.文明用餐,饭菜莫倒;

11.节约水电,绿化环保;

12.不损公物,爱护花草;

13.维护公德,爱幼敬老;

14.适度活动,按时睡觉。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行为考核条例

第一部分   扣分细则

一、文明礼仪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负责人

考核

组员

文明

礼仪

1.言谈举止不文明,说脏话扣2分

2.女生校园内披头散发扣 2分

3.校园不穿全套校服扣2分

4.随地吐痰,乱扔包装袋、果皮、纸屑等杂物,在校园内乱贴、乱挂、乱画污损墙壁扣2

5.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起绰号等对同学不尊重行为扣2

6.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扣3

7. 把言情、玄幻、恐怖等不健康书刊带入校园扣3

8. 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化妆、戴饰品,把梳子、镜子、化妆洗漱用品带进教室等扣3分

9. 向窗户外扔杂物、倒污水扣10分

10. 涂改、遮挡、转让学生证或走读证扣10分

11.故意损坏学校公物扣10

政教处年级部

全校

员工

二、学习行为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

负责人

考核

组员

教室

行为

12. 不维护教室卫生,未按要求完成值日、大扫除任务每人次扣3分

13.教学区进行体育活动扣3分

14.带饭或零食进教学楼、在教室吃东西扣3分

15. 打扫卫生期间打闹扣3分

16.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学区扣5分

17. 私自动用教室多媒体扣5分

18. 自习课无故离开教室扣5分

政教处年级部

值班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

课堂

行为

(包括自习课)

19上课小预备铃声或哨声(7分钟)响后行动散漫、拖延扣2分

20. 违反自习课“八不准要求,收发、检查作业扣2分

21. 自习课上说话(非规定时间内讨论问题)、抬头扣2

22. 迟到、早退、睡觉扣2分,旷课一节扣3

23.自习课走动、扎堆,中途未经老师许可离开教室扣3

24.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喝水、喝饮料、吃零食等)扣3分

25.课堂上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扣3分

26. 课堂上随意换座位(含离开座位),打闹扣3

教务处年级部

值班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

作业

行为

27.不按时交作业扣1分

28.未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预习及课后作业扣1

29.抄袭作业扣2

30.不交作业扣3分

教务处年级部

班主任、任课老师

考试

行为

3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扣1

32.不服从管理提前离开考场扣2分

33. 迟到、考试期间睡觉扣2分

34. 在考场附近喧哗扣5分

35. 故意在答题卡上留记号扣5分

36.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故意拒答试卷扣10

37. 顶撞监考老师扣10分

38. 交头接耳、偷看别人试卷、交换试卷、传递答案、带小抄等作弊行为扣30分

教务处监考人员

教务处及监考人员

术科

要求

39.进入实验室、微机室、会议室、阅览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遵守上述场所活动制度扣1分

40. 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扣1

41. 在学校禁止的时段从事体育活动扣5分

42. 故意损坏仪器设施扣5-10

43. 在微机室浏览不健康网站扣10

公共设施管理人员及活动组织人员

三、宿舍行为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

负责人

考核

组员

秩序

44.熄灯后使用节能灯、手电筒,延时洗漱扣2分,

45.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未按规定时间起床、洗头等)扣2

46.在楼道、宿舍大声喧哗、打闹、唱歌、玩球类、健身器材等扣2分

47.熄灯后说话扣2分

48.私自留宿外人、串宿扣10分

49.顶撞宿管扣10分

公寓科管理人员

值班

人员

公寓科管理人员

值班

班主任

其他

50.未按要求搞好个人内务扣2分

51.未按要求完成值日扣2分

52.从窗户向外扔杂物、倒污水扣10分

53. 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扣10分

四、集会及课间操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

负责人

考核

组员

升旗仪

式及大

型活动

54.升国旗时不能肃立,不行注目礼扣2分

55.迟到扣2分,未经许可中途离队扣2分

56.在队伍中说话扣2

57.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3

政教处

体育组

学生会

政教处、

体育组、行政值班人员

课间操

58.迟到扣1

59.队中搞小动作,说话扣1

60.不按节奏跑操扣1

61.偏离队形或不听口令扣1

62. 旷操扣3

五、就餐行为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

负责人

考核

组员

秩序

63.打饭不排队或插队扣2

64.就餐时大声喧哗或者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扣2分

65.男女生单独坐一起吃饭扣10分

66.男女生共吃一份饭扣10分

膳食科

行政值班人员

膳食科管理人员

值班

班主任

其他

67.就餐后不主动把剩饭菜倒入指定地方扣2

68.不践行光盘行动,浪费粮食、不节约用水扣2分

69.饭后不在规定地方洗碗扣2分

70.就餐后不将桌面上残物清理干净扣2

71.将饭菜、卷饼等食物带出餐厅扣2分

72. 故意损坏餐厅公共设施扣10

六、安全保卫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负责人

考核组员

学生

校卡

73.涂改、粘贴学生证扣2分

74. 转让证件或冒用他人学生证扣5

75. 转让或冒用走读证扣10分

保卫科

政教处

行政值班人员

校门

行为

76.病、事假学生不按规定时间进入、离开学校扣2分

77.进出学校不主动刷卡或出示请假条扣5分

78.从校外购买、带进饭菜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七、纪律行为

第二部分   加分细则

分项

考核细则

考核负责人

考核组员


校园

行为

79.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管理人员者,视情节轻重扣5-10

80.校园内男女生单独逗留扣10分

81.校园内打扑克、下棋扣10

政教处

年级部

全体教工


禁止  行为

82.观看传播不健康书籍、视频等扣40分

83.校园内男女生有非正常交往行为扣40分

84.抽烟、喝酒扣40分(带烟带酒带火机,有酒味烟味等同)

85.顶撞辱骂老师扣40分

86.有偷窃行为,视情节轻重扣30-40分,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87.打架滋事、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扣40分,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88.未经学校允许,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扣40分

89.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扣40分

90.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每次扣40分

91.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私自出校门、伪造学生证、走读证扣40分

92.涂改转借校内请假条,冒充老师在请假条上签字扣40分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扣分


加分

行为

1.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进步明显,各班可举荐1-3名学生,经年级部同意,报政教处备案,酌情加2分,3分,5分

2.学生乐于助人并产生积极影响,班主任老师报政教处备案,加2分

3.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大型活动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加2分

4.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加2分

5.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二中好声音、征文、书画、演讲比赛等)并获奖,相关科室报政教处备案,加2分

教务处年级部

班主任、

任课老师

第三部分  学生违纪处理方案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消除不良影响。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六项。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他人带来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为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制度公平,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分值。凡学生违纪,各环节考核人员及时将违纪考核单送至政教处,政教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扣分分值,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记入学生行为考核档案和电子档案。

根据《平顶山二中学生行为考核细则》:

1.累计达6—9分者,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沟通;

2.达10—19分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警告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

3.扣分累计达20—24分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

4.累计达25—39者,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记过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并由家长带回家思过三天;

5.累计40—49分,年级部通知家长到校沟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家长签《学生违纪通知单》,并由家长带回家思过一周;

6.累计50分及以上者,按不适应在平顶山市二中学习论处。

第四部分  学生处分撤销方案

按照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处分的周期是一个学期(6个月),在一个周期到期后,学生可以申请撤销处分,未提出申请的,其处分顺延到下一个周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申请撤销处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警告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5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0名(含1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2.严重警告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6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0名(含1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3.记过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15名(含15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5)每月至少给父母(或监护人、家里长辈)洗一次脚,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5分钟;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4.留校察看处分的撤销条件

(1)每月向年级部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

(2)学期末的班级排名比学期初进步20名(含20名)以上;

(3)每月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公益活动;

(4)每月至少做一项家务,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5)每月至少给父母(或监护人、家里长辈)洗一次脚,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5分钟;

(6)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提供视频材料,视频不得少于10分钟;

(7)每月至少读一本经典文学作品,并上一节读书心得汇报课。

申请撤销处分的同学,需填写《平顶山市第二中学学生处分撤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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