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招生办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号)精神和平教体基〔2022〕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招生办法如下:
一、总体目标
学校将根据市教体局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考录办法
(一)录取
学校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伟 书记、校长
副组长:刘江辉 副书记、副校长
曹永卿 副校长
姚向东 副校长
郭玉龙 副校长
王刚辉 校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