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三校”制度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媒体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生产创作采、编、审、签、发以及学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播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格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内容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美观;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四、具体流程
(一)“三审”
1.初审:各科室通讯员为稿件初审。要求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2.二审:报送信息的部门负责人为稿件二审。对初审稿件字、词、句进行审核,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
3.三审:分管领导为稿件三审。审查稿件内容,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学校校情,并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并决定是否网上发布。
三审通过后,由撰稿科室报办公室最后审核后刊发,并择优向教育体育局推荐报送。
(二)“三校”
各科室通讯员为稿件一校,报送信息的部门负责人为稿件二校,分管领导为稿件三校。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校对质量负责。稿件中涉及到的图片和视频,通讯员应在稿件末尾标明图片及视频来源,确保来源安全、准确。
对于重要信息加入“一诵读”环节,即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进行全文书面诵读。涉及到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报请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
五、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审、签、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各类信息需填写《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备案后发布。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4.规范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加强网络管理。各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学校同意。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审、签、发各环节管理责任,鼓励师生积极撰稿投稿,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较强文字水平的宣传队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媒体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4年7月18日
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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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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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平台 |
| 信息类型 | 学校官网 ¨ 橱窗、电子屏、条幅 ¨ 学校抖音号 ¨ 学校微信公众号 ¨ | ||||
发布内容 摘要 | (原文主题、照片、视频等请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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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意见 |
一审签字: 二审签字: 三审签字: | ||||||
三校意见 |
一校签字: 二校签字: 三校签字: | ||||||
办公室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1.学校主页新闻的信息发布,由科室(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此表及发布原文报送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审核发布。 2.各科室(部门)媒体阵地的信息发布,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此表及发布原文(横幅、展架等照片)留存备查。 3.各科室(部门)在信息发布前,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4.如是由学校统一安排、或上级主管部门已办审批的内容,请附上相关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