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有关财务问题,规定如下。

1、关于公务接待

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报销时持接待公函、接待清单﹙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以及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接待票据。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关于公务用车运行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运行费坚决执行关政策政策,不能超限。

三、关于公务出差以及外出学习培训

外出公务活动、以及学习培训等事先填写审批单,报销时带齐审批单再稽核票据。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管理政策。

四、关于物资采购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关规定精神,总务处负责一般办公物资采购,使用部门参与考察和采购;使用量小的特殊物资可由使用部门采购;采购前需填写采购审批单;需要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的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物品采购回来必须仓库验收。教务处负责学生教材、教辅采购,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服务性采购比如培训、保险、咨询、保安、保洁等,由主管处室负责,签订服务合同。

五、关于日常维修

无论设施还是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意见和预算,总务处主办或参与办理,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验收。水、电、房舍等基础设施由总务处负责维修。能自己维修的不要维修服务外包。以旧换新,修废利旧,勤俭节约。各项维修填写维修审批单。大型工程维修由相关部门配合,总务处按照政策要求主办。

六、关于学生退费

学生转学、退学、参军等,需要退费的,开学3个月内退一半费用,超过3个月,不再退费。外出借读保留学籍者,学费按规定缴纳。严重违纪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退费。学生退费填写退费申请表。

七、关于职工慰问

慰问离退休教工、看望生病教工以及职工的婚丧嫁娶事宜等,一般由工会组织进行,一事报销一次费用。

、关于报销要求

采购1000元以上货物或者服务时,需要有学校的采购审批单。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必须事先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物资类都先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携带验收单办理报销手续。财务支付实行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200元以上支付原则上不报销现金。

九、大额支出

5万元以上支付在学校班子会上通报、通过。

20万元以上工程、货物、服务项目需经招投标手续后方可支付。

、关于报销顺序

基本顺序是:会计稽核票据真伪、合法、合规性以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经办人签字→主管主任签字或者使用部门主任签字验收→主管校长签字确认→总务处主任签字复核→校长签字批准支付→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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