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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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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16 浏览次数:2119 浏览

《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6月10日由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实施。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构建适合市场、企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政策体系,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调整优化分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与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资金申报和管理使用、绩效管理与监督等。具体是:

(一)支持范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和数字产业领域。围绕构建“一主两优四新多支撑”制造业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尼龙新材料、电气装备、特钢不锈钢等主导优势产业;新型盐化工、现代煤化工、特色轻工、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氢能储能、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支持类别。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技术改造类、国家级、省级奖项定额奖励类、中小企业类。《办法》就相关标准和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申报程序。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经项目申报、评审、信用审查、查重、答疑、公示等环节,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并确定绩效目标。

(四)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管。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跟踪管理等工作,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对今后一定时期有关资金申报资格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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