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颖)8月20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公布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省辖市(区)共有11个,平顶山市名列其中。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根据各省辖市申请和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等因素,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强调,“无废城市”建设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体量大,各地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聚焦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既要久久为功,更要突破攻坚。依据《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的建设体系与指标,结合当地特点,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要着力突破煤矸石、磷石膏、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和新能源新兴固废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要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高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尽快补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要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要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大力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