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至5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向平同志在开幕会上的讲话;二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举行大会发言;五是列席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六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七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八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九是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平顶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十是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