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职工门诊统筹额度再不用完,12月底就要清零了!”“要抓紧时间用,不然白白浪费了!”近日,很多参保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看到类似医保话题,12月25日,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辟谣。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说,“12月底清零”“不用白白浪费”纯属对政策的误解、误读。我市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共济就是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的目标。
一个参保年度就是一个自然年,参保人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新的自然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进行更新,确保参保人获得持续充分的额度保障;而门诊报销限额只是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门诊就医可报销的最高支付标准,而不是每个人都要报销的最高限额。因此,并不存在报销额度“清零”“浪费”等说法。
我市的门诊共济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次4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50元,24小时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支付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在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且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享受;所购药品必须是纳入医保目录的才可以使用医保报销。
“不过,我们也没有必要因为国家的一项好政策,就抱着一定要把门诊统筹的报销限额全部用完的想法,毕竟除了医保统筹的一部分外,个人也是需要自付一定比例的。”上述负责人说,退一步讲,无论是住院报销,还是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符合国家医保政策的。若参保人违法违规套取医保基金,一旦被查到,参保人难逃相应处罚甚至是法律制裁。“奉劝参保人不要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对于医保的好福利、好政策,一定要正确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