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上运动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校园欺凌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成(校长) 司汴晨(书记)
副组长:王正伟(副校长) 宋涛(副校长)
成员:孙宝军 庞秀丽 叶小平 王亚飞 韦晓东
二、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
接到报告的任何教职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及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校园欺凌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 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 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校园欺凌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校园欺凌处理工作指挥临汇报处理意见,及时敬好善后工作。
三、学生校园欺凌的应急处理
1、学校分管领导和教练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教练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校园欺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公安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若出现学生伤亡,学校学生校园欺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级有关部门。
4、学校校园欺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