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实验中学火灾救灾应急预案
1、火灾救灾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马艳丽
成 员:周小珂 李海涛 师勇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实行首接负责制)
第一组: 周小珂 肜龙捐 彭 飞 高亚敏
第二组: 李海涛 张爱敏 宋庆北 贾二营
第三组: 师勇 熊 伟 袁朝旭 马义庆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周小珂
成 员: 何素叶 焦会洲 徐刚
(3)医疗救援组:
组 长:师 勇
成 员:苏东梅 吕普香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班领导,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报警电话(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平顶山市实验中学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