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实验中学火灾救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实验中学火灾救灾应急预案

1、火灾救灾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马艳丽

成    员:周小珂 李海涛 师勇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实行首接负责制)

第一组: 周小珂  肜龙捐  彭  飞  高亚敏  

第二组: 李海涛  张爱敏  宋庆北  贾二营  

第三组: 师勇    熊  伟  袁朝旭  马义庆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周小珂

成  员: 何素叶  焦会洲  徐刚  

(3)医疗救援组:

组 长:师  勇

成 员:苏东梅  吕普香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班领导,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报警电话(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平顶山市实验中学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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