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教育局制定的《平顶山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防治校园欺凌治理工作。
组 长:梁伟丽 党总支书记 校长
副组长:朱晓轲 十一中法制副校长(姚孟派出所所长)
冯继新 副校长
宋胜利 副校长
丁彦朝 副校长
李运魁 校长助理
成 员:李 超 陈惯磊 吴孔旺 马小歌 赵 雨 杨帅武 王 平 许鸿浩 吕俊祎 赵 娜 宋宝乐 高丽艳李亚军 张 一 陈俊欢 孙 丹 杨浩斌 赵云龙
赵建平 纪晓莉
及各班班主任、班级家委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继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职负责人:丁彦朝 13782490455
成 员:陈贯磊 13607624589
李 超 18737525268
举报电话:0375—2560906
三、工作安排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
2.主题班会。班级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发生。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相关处室年级班级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