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奖优促差,选树典型,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近一年工作满两个学期,且目前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服从学校领导,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持之以恒。

3.每学期能认真制订班队工作计划,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班主任各项工作。

4.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5.面向全体学生,认真有效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积极争先,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7.班级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习惯良好。

8.经常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家校联系紧密,协同育人工作成效好。

9.学年内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纪,在家长中口碑好。

10.积极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案例、心得体会,乐意在校内外相关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发表教育相关文章。

四、评选办法

优秀班主任评选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优秀班集体30分。

1.近一年内每获得一次优秀班集体得15分,合格班级为10分。

2.近五年获得一次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直接按满分30计录。

(二)日常考核30分。

1.依据行政值班记录,早晨和午间每无故迟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5分,共15分。

2.班主任例会、班主任交流和学校大型集会活动无故迟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5分,共15分。

依据以上分数按分高低顺序排列15名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教师评议20分,考核领导小组评议20分,最终选出10名年度优秀班主任。

五、近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不尊重学生人格、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师生或家长有反映并属实的;

2.违规收费者;

3.因班主任主观原因、管理不当或管理失误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4.无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不按要求完成政教处布置的任务的;

5.教育教学中出现违法治班,师生或家长有反映并属实的;

6.班主任个人有重大违纪现象者;

7.班主任本人当年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处理的;

8.所任班级出现学生恶性打架斗殴或群殴的,学生中出现诈骗行窃,涉嫌黄赌毒的,犯罪现象的。

六、表彰奖励

获得学校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老师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将此作为市直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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