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关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浏览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教育教学的大力支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体基(2020)55)文件精神,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后顾之忧,我校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二、课后服务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书法、创客、足球、田径、器乐类、绘画、播音主持、舞蹈、模特、合唱等社团活动内容。

三、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之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行学期制,原则上不得中途参加。

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必须按照既定时间准时到指定接送点接孩子,防止意外发生。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在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五、课后服务费用,按照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平顶山市教体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2]88)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月60元,凡参加者本学期按照360元一次性收取费用(2-65个月,另含上学期1个月)。

课后延时服务申请回执单

贵校关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通知我已获悉,并认真阅读。根据实际情况,我自愿(参加或不参加)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并努力配合好各方面工作。

 

意见(参加或不参加):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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