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浏览

收费标准

 

一、天然气价格

1、居民用气价格

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即根据每户用气使用量划分为两个档级: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低于50立方米(含),执行基准价格2.5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价格标准3.35元/立方米。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天然气使用量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为2.16元/立方米优惠价格,30立方米以上气量按照普通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

2、工商业用气价格

自2024年11月10日起执行价格:4.98元/立方米。(如遇价格调整,以平顶山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的价格标准执行

二、维修服务承诺

1、燃气设施抢险、抢修:燃气设施出现突发性事故,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进行抢修。正常情况下市区内不超过 40 分钟,市区外一个小时,县(区)一个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2、用户燃气设施的报修:用户燃气设施的报修,原则上24 小时内维修,特殊情况下根据报修内容与用户约定维修时间或随报随修。

3、燃气设施的拆、改、迁:接到用户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的申请后,相关责任单位在 2 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拆、改、迁条件的,居民用户按照约定时间的 5 个工作日内、非居民用户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施工。

4、燃气具售后服务:接到用户报修燃气用具,与用户约定时间后,上门维修 2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的,以与用户的约定为准。燃气热水器的安装:用户申请安装燃气热水器,经确认符合条件的,两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三、安装服务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及平政〔2009〕69号、平政〔2015〕42号、平政〔2020〕19号文件规定,平燃公司对用户建设项目红线以内燃气工程安装费收取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燃气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在200万以内的,按工程造价的4.5%计取;工程造价在200-500万之间的,按工程造价的4.18%计取;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的,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相应的费率计取

2、燃气工程安装

建筑红线以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依据2016版河南省建筑、安装、市政定额编制预算。

3、燃气工程监理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及费率,民用工程按照安装费用的2.8%为基础,超过50元按50元收取,不足50元据实收取。非民用工程以安装费用的2.8%为基础降低20%收取。

用户建设项目红线以外的燃气安装工程由平燃公司全额投资、建设。

平燃公司从未向用户收取“燃气开口费”等任何不合理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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