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费价格及收费依据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现行水价及相关税费标准


水价分类

基本水价(元/m³)

污水处理(元/m³)

不征税自来水(元/m³)

合计(元/)

居民用水

年度累计

0-120m³(含120m³)

2.15

0.95

0.35

3.45

120m³-180m³(含180m³)

3.20

4.50

180m³以上

6.00

7.30

居民合表用水

2.20


0.35

2.55

低保居民用水

1.65


0.35

2.00

非居民用水

2.90


0.40

3.30

特种用水

9.00


2.00

11.00


1.基本水价:根据《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调整的通知》(平发改审服〔2016〕6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污水处理费:根据《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房价〔2018〕 13号),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3.不征税自来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4.一户多人口核定:户口本人数4口人为基础(不含4口人),每增加一口人,每个阶梯多增加30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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