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559/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平顶山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专章论述全面依法治国,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平顶山统计局党组带头深学细悟,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深刻认识法治对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
(二)切实履行局党组对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印发《2023年度平顶山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推动统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着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统计法治机构领导班子;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坚持依法治统,防治统计造假不断深入
(一)坚决落实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平顶山市统计局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严格对标对表,加强组织领导,做实做细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印发《全市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实地查看县(市、区)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关于统计督查“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国家统计局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要求,市统计局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按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有序进行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推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深化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利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并积极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召开防治统计造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依法履职尽责,各项统计工作扎实开展
(一)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先后组建了各级普查机构,推进了经费、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四落实”工作,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五经普夜校工作制度和分包调研指导制度,圆满完成了普查业务培训、普查区划分与地图绘制、清查摸底、查疑补漏、质量抽查、宣传动员等普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清查法人单位11.52万户,总量比四经普增加5.57万户;清查个体经营户32.93万户, 总量比四经普增加12.30万户。
(二)扎实推进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能源消费、社会科技、人口就业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并严格操作流程,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平顶山市经济发展状况。高度关注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及开发区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数据,监测发展动态,开展相关分析研究,助力全市经济发展扩量提质增效。
(三)全面提升统计参谋辅政水平。进一步完善细化GDP核算指标监测体系,不断健全“红黄绿”预警机制,严格执行“两预警一通报”制度,为市委、市政府精准研判经济运行态势以及部署下阶段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和科学参考。全年撰写48期统计分析(专报),被市领导批示5期。进一步加大“平顶山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推广力度,累计阅读量突破160万次,影响力持续提升。
四、立足统计实践,统计法治监督更加有力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情况纳入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5月5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东华应邀到平顶山市委党校作统计专题讲座,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统计法治理念,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处发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嵌入式”普法,将统计普法工作融入统计调查、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中。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到鹰城广场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公众对普法内容进行解读、转发、评论,提高普法宣传的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
(二)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上半年市统计局组织执法人员赴叶县、汝州两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7家,并针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数据失实问题要求企业进行切实整改,坚决打击权力干预、“数据寻租”,违规代填代报等统计造假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9月份市统计局开展了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一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35家,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及时纠错,并对其中一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不断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协商沟通,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2023年6月,市委巡察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平巡办【2023】22号),将统计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贯通协同。
过去一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治统计造假任务依然艰巨等。2024年,平顶山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市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和推动;进一步弘扬斗争精神,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增强系统观念,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协同贯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