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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0375/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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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对市供销社进行了为期50天的巡察工作。2023年9月26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6项问题,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扛稳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党组成员、各单位负责同志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巡察工作。市供销社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要求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才能解决的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专题研究会议3次,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要求各责任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市供销社党组目前已完成整改34项,正在积极推进2项,整改落实率达94.4%。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论述不到位,深化供销改革推动综合发展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安排部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南阳时重要讲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补课学习。二是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十四五规划、理事会报告进行学习研讨。结合省社、市政府要求和市供销社实际,定期对全局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逐项逐条进行研究落实。二是召开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提前起草理事会报告供党组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下一年工作。三是召开综合业绩考核推进会,组织财务科、合作指导科和资产管理审计科等业务科室、各县(市、区)供销社就综合业绩考核指标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指出问题,要求按期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3.关于“用科学理论谋划推动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央一号文件,省供销社理事会报告提出的“2+6+N”发展体系、政府工作报告重新学习研讨,结合市供销社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二是围绕省社制定的“2+6+N”发展体系和综合业绩考核表逐项对照检查,进行月分析季研判,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三是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剖析总结,将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工作列入下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保障工作衔接顺畅。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4.关于“治理体系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重新制定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流程,完善了党组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等决策机制。二是派出督导组前往汝州、舞钢等地对“三会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舞钢市、汝州市、鲁山县、叶县供销社召开了代表大会,全市供销社系统“三会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5.关于“综合改革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学习研究综合改革文件、十四五规划等中长期指导性文件,结合省社、市政府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做到动态管理。二是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三是总结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平台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加强数字供销建设,推动农产品和农资产销对接,逐步补齐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平台和农民生产服务中心功能。四是梳理今年化肥储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化肥等农资集采集配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同时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逐步增加平台农药种子经营规模。五是统筹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社属企业、县级社积极申报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加强对为农服务中心的经营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6.关于“社属企业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社属企业在换届时修订企业章程。二是市新联公司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坚持党组织在公司决策重大事项上的前置程序。三是市农资公司积极筹备股东大会,争取在2024年8月底前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据章程规定确定新的法人代表,重新进行登记。市供销社将派出督导组,全程参与市农资公司换届工作。
整改结果:未完成
7.关于“市合作经济服务中心职能未能履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服务中心职责职能进行学习,并围绕职责职能开展工作。二是收集整理全系统基层社、专业社、服务社等基层组织生产经营信息,建立信息台账。三是收集我市肉、蛋、畜、禽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专业社信息,并建立台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
8.关于“化肥储备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案例分析会,对本年度化肥储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短板瓶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突破难点。二是组织人员前往南阳市供销合作社,考察学习化肥储备先进经验。三是发挥农资协会和为农服务中心联盟作用,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市场影响力。四是拓宽社会资金渠道,培育高质量承储主体,提前筹备2024年化肥储备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为农服务行业指导体系不健全,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高
9.关于“基层社分类改造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供销社关于推进“县基一体化”的实施方案》,选取汝州市、叶县先行探索经验,第二梯队为舞钢市、郏县,第三梯队为宝丰县、鲁山县。指导汝州市、叶县在人事档案管理、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财务大额集中代管等方面进行先行探索。力争到2025年底,全系统县级供销合作社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达一半以上。二是舞钢市安寨乡由于区划变更合并到枣林乡,原安寨供销社已合并到枣林供销社,因此将恢复重建基层社任务调整为庙街乡供销社,目前已完成恢复重建。三是印发《市供销社关于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及巩固提升的通知》,对基层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完成高质量发展基层社7个、完成五星级综合服务社创建6家,完成省社年度任务的100%。今年评选出10家标杆基层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四是逐步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在“十五五”发展规划提出符合发展趋势的建设目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10.关于“流通网络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广叶邑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复制推广市县乡三级出资恢复重建基层社模式。二是到现有流通网络网点开展调研,进行市场摸底,探讨合作经营模式,逐步提升自营率。三是总结化肥集采集配经验,争取省社、市政府等项目资金支持,逐步完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流通网络平台建设。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11.关于“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系统内的所有专业合作社仔细筛查,筛选出70余家已注销、转产停业、无业务的专业社进行核减;按照省社目标任务领办、创办专业社,2023年全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13个,完成省社年度任务的100%。二是加大对专业社的指导、培训、规范工作,强化专业社流通服务,培育潜力型、引领型专业社扩大规模,塑造品牌、典型推动。全系统评选出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是组织县级社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专业社示范社。截至目前,有6家专业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15家专业社被评为全国总社示范社、12家专业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6家专业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积极参与由市农业局牵头的平顶山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开展各级示范社创建活动、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12.关于“联合合作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各联合社的联系。市供销社领导带队到各县级社督导调研,指导联合社构建生产合作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试点工作。二是指导县级社推动领办创办联合社培育工作,2023年共领办创办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评选出3家联合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召开联合社座谈会,指导系统内的专业社相互协调协作,做好2024年联合社创建培育工作。三是推动“一会联合+两社融合”探索工作,总结前期开展两社融合试点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社进行推广复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13.关于“为农服务中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服务领域。叶县叶邑镇为农服务中心采用“一个中心+村级服务站”模式,在叶县建设7个村级服务网点,提升服务效率。鲁山县新合为农服务中心不断扩大服务范围,辐射面积已扩大到磙子营乡。叶县叶邑镇为农服务中心生产服务用房已用于庄稼医院、化肥储备等项目。二是指导县级社争取政府专项债,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鲁山县供销社已成功争取地方专项债资金,正在建设6个为农服务中心。宝丰县供销社也已争取到地方专项债2500万元,正在筹划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宝丰县已建成涵盖200吨的冷藏保鲜库的为农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用于缓解当地部分红薯、玉米等农产品贮存难问题。三是指导各县为农服务中心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在2023年烂场雨期间,各县级社为农服务中心积极调集周边地区设备进行抢收,利用闲置库房、收储空仓进行通风去水,引导群众利用房顶、院内硬化地面或地面铺设塑料布等方式对粮食进行自然晾晒。四是组织符合条件的舞钢市供销社、郏县供销社申报2024年度为农服务中心项目,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整改结果:已整改
14.关于“土地托管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督促县级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今年全系统共新增土地托管39万亩,完成省社年度任务的177%。邀请第三方公司到舞钢市、叶县对验收工作进行指导,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是组织有服务基础的县级社对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领资金进行测算,积极申报试点县。2023年10月召开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评审会,聘请专家对参与申报的5家服务主体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整改结果:已整改
15.关于“指导协会发挥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属企业对协会进行自查,指导协会开展业务工作,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协会已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完成年审。市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成功评定为2A级协会。二是市果品协会面向全市果品行业积极发展吸收会员。对我市的大型果品市场进行了走访、座谈,对经营信誉好的单位个人发放牌匾证书。依照市民政局要求,果品协会如期完成了换届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16.关于“指导基层社对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清查登记的社有资产,填报土地、房产台账并上报市供销社。二是收集整理各县(市、区)供销社土地、房产台账,并按照《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对基层社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三是湛河区供销社拆除地块已经纳入城市更新规划火车站片区一期,新的开发公司已经进驻,供销社积极配合项目指挥部的工作,正在协调各方,重新规划,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叶县供销社和开发商正积极向县政府汇报,恳请县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早日解决遗留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17.关于“对社属企业投资运营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再生资源公司游泳健身项目投资超预算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要求该公司上报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督促市再生公司制定《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对今后的投资做好前期市场调研,严格按要求做好做细概算、预算工作,完善相关资料,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对7个直属单位的开展内部审计,印发审计报告,要求各社属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四是严格落实《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责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核把关,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聚焦“三农”工作,优先扶持为农服务项目。
整改结果:已整改
18.关于“对社属企业融资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市再生资源公司制定《融资管理暂行规定》并遵照执行。二是制定措施,市供销社每半年开展1次对融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融资单位及时上报季度财务报表,动态跟踪监督资金流向。三是开展对融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19.关于“社属企业转型发展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安排社属企业拓展经营范围,加强为农服务功能,积极申报项目。二是坚持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有机统一,加强与省社相关处室的汇报沟通,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经验,结合实际研究企业转型发展思路。
三是清查各社属企业资产,将市果品公司原未计入的土地资产计入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账户。四是指导各社属企业开源节流。市太阳城商厦停运老旧电梯,新装节能型垂直电梯,每年节约维修费用11万元,节约电费近6万元。五是积极拓展新业务。新成立市供销电子商务公司,自主运营“832”平台,在首个中秋销售季成效显著,预留份额完成比例达95.83%。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推进
20.关于“发挥股权投资效应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新联公司组织人员对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各投资企业认真研究制定改善经营状况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实现扭亏为盈。二是要求市新联公司制定《收缴社有资产收益流程办法》,明确了缴纳、催收要求及相关流程,制作了社有资产收益催缴通知书及签收回执单。三是持续加强对市新联资产公司的指导,使其充分发挥投资平台功能和作用,做好对被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实现投资见效。
整改结果:已整改
21.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发展方向,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市再生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政府专项债进行可回收物分拣项目;新成立了电子商务公司依托“832平台”政策进行扶贫产品和名优农特产品销售;市农资公司以政府化肥储备为抓手,重塑农资销售主渠道。二是参考安阳市、周口市等地经验,形成各社属企业养老保险金及滞纳金问题报告上报市政府,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加快对公司应收款的清收工作,处理低效资产,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缩开支,实现开源节流。四是各单位成立专班,认真听取职工诉求,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联系,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化解信访隐患。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三)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建设推进不扎实
2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制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从严治社。三是开展安保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醒、警示、警诫。四是运用一周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大排查,针对不同岗位的不同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提高了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改进谈心谈话方法,与联系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增强了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整改结果:已整改
23.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重新制定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流程,完善了党组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等决策机制。二是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和学习内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领会其精神内涵,会前做好学习准备工作。三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提前征求意见,做好会务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2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通报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实时更新网站内容;利用市供销社“微电视”,常态化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通过供销“微电视”循环播放反邪教宣传片,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反邪教意识。四是开展直属单位宗教信仰大排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干部职工信教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
25.关于“统筹指导党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严肃会风会纪,要求党委委员按要求参加党委会议,不能参加的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三是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及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四是按期换届。下属的1个党委,4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26.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深入剖析问题,查找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效果。二是下发《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整改结果:已整改
27.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3年新发展的3名党员和2名转正的预备党员档案已通过市直工委审查,并完成备案。二是开展系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并对三年来所发展党员重新全面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
28.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选拔干部。二是加强党组对企业人事管理的领导,重新修订完善企业用工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程序。
整改结果:已整改
2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每半年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研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二是强化企业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学习,鼓励干部参加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全面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是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制定方案,经组织部批准,已经对缺岗岗位进行调整。
整改结果:已整改
30.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二是严格人事管理,纠正混岗,及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多岗位历练干部,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开展干部档案再审核工作,严格档案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31.关于“在社属企业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新联公司进行自查。44#、26#和7#凭证为综合楼改造维修费,该三笔业务为同一支付业务,账务调整后,已冲减企业费用。二是组织人员到新联公司实地核查。新联公司列支的综合楼改造维修费及办公家具费均使用社有资产收益(原名合作发展基金)支付。按照市供销社《社有资产使用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社有资产收益管理规定》,社有资产收益属于市供销社理事会所有,委托新联公司代管,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三是对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项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32.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市果品公司进行自查,并进行相应账务调整。二是组织人员到市果品公司实地核查。市果品公司将部分房租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历史遗留问题,核算过程中使用科目不准确,已进行账务调整。三是对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项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33.关于“合同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市新联公司进行自查,并重新签订合同。二是要求市农资公司进行自查。因该公司验收人员疏忽,填写验收单开工日期时笔误造成,已责令经办人员写出说明,要求管理人员认真履责,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三是组织人员到市新联公司、市农资公司实地核查,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对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项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34.关于“执行报销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市农资公司进行自查。自2022年9月财务培训后,已坚决杜绝白条入账情况。市农资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组织人员对各项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组织人员市农资公司实地核查,督导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对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项培训。
整改结果:已整改
35.关于“‘综合楼入账’问题整改未能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供销总社《关于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楼入账问题的复函》和市财政局《关于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申请设置理事会会计账簿的复函》等文件精神,市供销社建立理事会账簿,对综合楼单独核算,专账反映。账簿设在市供销社财务科,按照属于供销社产权面积,应分摊的固定资产建造成本作为入账价值。目前,已经按照要求设置理事会账簿,综合楼已经按照应分摊的固定资产建造成本入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
36.关于“市农资公司‘以个人名义将社有资产存入担保公司未要回’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市农资公司按程序辞退相关人员,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二是加强跟踪。卫东区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指定由第三方接管,市农资公司将积极跟进,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争取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专项培训,各社属企业已经全部进行了自查。四是加强与市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联系沟通,积极关注投资担保公司资金动向,尽一切方法收回资金。
整改结果:未完成
下一步,市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落实巩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95086;邮政信箱卫东区建设路中段70号;电子邮箱pdsgxsdm@126.com。
中共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