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2〕1号
- 索引号
- szwfwhdsjglj/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市拟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现梳理形成我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2022年1月19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申请人因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引起的重复跑现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做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与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的有效衔接,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确保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规范化。
平政办〔2022〕1号 附件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pdf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