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2-00028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本月我市已正式实施门诊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除了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外,还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参加职工大病保险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那么个人账户如何绑定家庭成员呢?我们可以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
第一步:打开“河南医保”小程序。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
打开“河南医保”小程序是这个样子
第二步:维护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
首先是家庭信息维护。
方式1: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点击“家庭信息维护”
方式2:在首页点击“服务”——点击“办理”——点击“家庭信息维护”
进入“家庭信息维护”页面后,填入户主(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拥有人)的相应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后人员新增家庭信息成功。
家庭信息维护完成后,以相同步骤进入“家庭成员信息维护”页面。
点击“新增家庭人员信息”,填写家庭成员的相应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第三步:按照以下步骤对需要被授权使用户主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进行绑定:
1.在“办理”页面点击“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
2.点击“绑定人员”;
3.填入绑定家庭人员基本信息,点击“绑定”保存;
4.操作完成即可显示绑定家庭成信息。
绑定完成后个人账户即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用于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注意: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