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医保〔2025〕69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有效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4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示范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市管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7号)要求,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项目计价单位、价格和计价说明(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

三、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溯。

本通知自20251015日起执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附件:平顶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第六批)

 

 

20251014




相关附件:附件:平顶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第六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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