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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委、市法治办及省粮储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安排部署,坚实筑牢我市粮食安全法治基础,为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粮储力量。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刻领悟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要义,时刻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把全市粮储领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大事要事全力推进落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全市粮储领域构建依法治理体系,为保障粮储安全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二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3次。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各项机制。一是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如出现人事变动则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或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市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不定期对辖区内粮食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修订完善《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涉粮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向整治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三)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一是组织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粮储局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本市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市县两级粮储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夏粮、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本年度开展监督检查14次。二是持续强化对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管。安排部署全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及时将省局、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提供的政策性粮食成交明细表、出库单明细表下发至各县市粮储部门,要求其做好销售出库监管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融入执法、管理具体业务中,通过开展服务型执法统一授课、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方案等多种形式拓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

(四)深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各类学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和省局领导前往我局开展粮食依法行政方面的专业知识授课。制定《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本年度培训合格通过年审的共6人,其中持《行政执法证》3人,持《行政执法监督证》3人。二是全力推动《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教育。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宣传举措,通过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召开专题法治讲座、送法进企业、进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宣讲《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背景、具体内容及核心要义。三是继续做好各类法律宣传工作。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教育引导粮储行业各类主体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粮法规的理解认识。本年度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5次,制作张贴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

(五)推进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及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局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公布、报备、解释、清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准确实施。深入贯彻法治思维,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对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决策行为,注重调查研究、专家咨询,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全部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明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事项目录清单,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准确及时。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将我局行政检查等信息输入系统,加快信息共享,“双公示”主项录入覆盖率达100%。对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公布,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履行职权清单所列的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七)主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法治政府建设、财务开支、“双随机一公开”、勤政廉政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主动对外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联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度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件。

(八)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我市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方案,针对全市粮储系统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案例指导、“扫码入企”等举措,重点监督行政执法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2次,针对县级粮储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次。

(九)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省粮储局、市司法局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完善适用我局实际情况的法律顾问工作清单。聘任经验丰富的律所专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局党委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鼓励机关同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成为公职律师,会同法律顾问共同履行职责。

(十)依法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推进信访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按照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到位、无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依法处理到位的原则,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本年度共受理并回复上门信访件24人次、中央巡视组交办3件,市信访局转交办2件,12345平台诉求工单5件,均按时办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深入理解明晰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关于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二是扎实谋划部署。把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及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清单,两方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坚定政治方向,发挥法治建设核心作用。主持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系统党员领会内涵、把握要义、指导实践.借助党建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党员学宪法学法律学党内法规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突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强化工作规范。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汇编局机关工作规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项目决策管理,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四)强化监督制约,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落实。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通过采取设置意见箱、召开民主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等多种办法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邀请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三重一大”会议2次。

(五)坚持法治思维,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粮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引导我市粮储系统建立健全规范和促进粮食流通以及粮食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及问题整改情况

(一)法治建设工作力量相对弱。受制于机构人员有限,法治建设工作主要由内设牵头科室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尚无法细化分解到各局属单位、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面还不开阔、延伸范围有局限,工作完成质效还无法完全适应当前法治建设的需要。  

(二)行政执法未能高质效开展。我市尚未成立粮食执法队伍,仅依托市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办公室及内设职能科室开展工作,社会、行业对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认同、不支持的事实仍存在。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现有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执法能力与执法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中,粮食行政管理没有专项的执法工作经费。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短板。没有建立起常设的行政复议机构和制度,调解、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没有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仍依赖行政命令、行政协调、信访渠道。系统人员自身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与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总要求还有差距。

(四)系统性涉粮法规制度缺乏承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在市级层面缺乏对应落实的政策文件和协调机制。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和考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充实机构人员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粮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粮食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推动落实粮食流通法规。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在本地落实落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工作流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做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废改立”。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长效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涉粮法规、法治建设纲要文件列入党组会学习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以案释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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