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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400005452233M/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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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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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
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审〔2022〕40号
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5日
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深化全市审计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法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实际,现制定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1.营造“以赛促学”浓厚氛围。要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广泛组织所属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练兵”。通过大比武、大练兵,选拔、公布一批本地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员。各县(市、区)审计局培育授课员不少于1名。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第二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见附件1),通过理论测试、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7月底开展全省理论测试比武,将随机抽取各省辖市市级部门60人、县级部门100人、乡镇(街道)100人,进行现场理论测试(抽取的理论测试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科室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无行政执法权的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开展模拟测试,做好迎考准备。
2.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要切实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师资库、授课员作用,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其为本地本系统基层单位讲微课、讲解知识点,力争在5年内,为县级部门执法人员辅导一遍。县(市、区)审计局要主动与市局对接沟通,重点对本单位开展宣讲、辅导活动。各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微宣讲、走基层”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报道。
3.以创建为“抓手”促提升。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鼓励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法治机构力量强、推动工作有力的县(市、区)审计局提前谋划,广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活动,通过组织“比武练兵”“微宣讲、走基层”“结对子、传帮带”等活动,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市局将强化指导,精心打造,择优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审计厅推荐参加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持续创新执法方式
4.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选取汝州市、舞钢市审计局为试点,根据“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引导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通过实施行政指导,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当事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巩固执法效果,提高当事人的法律遵从度。试点单位要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及时分析总结,定期撰写典型案例。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5.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主题宣传。今年是我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围绕十周年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审计机关形成浓厚氛围,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报道。同时,系统总结本部门典型经验或典型案例(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可附加图片、PPT、视频等资料),于10月10日之前发至市局法规科电子邮箱。
6.征集一批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突出主题,融入新方式、新内容、新要求,积极创作、推荐一批新时代服务型行政执法优秀作品。
7.表扬一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请各单位按照《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方案》要求(见附件2),严格标准和程序,于9月15日之前,择优推荐本单位近年来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附工作情况、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局法规科,市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推荐顺序、工作情况、网络检索结果等综合考虑,择优予以全市审计系统通报表扬,并推荐申报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四、注重检验工作实效
8.高度重视。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在真正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在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为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上下功夫,推动全市审计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各单位法治机构要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9.强化考核。市局将根据工作成效,对相关工作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或试点工作、比武活动、征集活动等表现突出的,在年度工作考核中酌情加分;对推进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牟利执法、粗暴执法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予以扣分,并建议有关单位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电话): 郭飞燕(2668087)
靳晓洋(2668090)
电子邮箱:pdsssjjfgk@163.com
附件: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第二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2.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方案
3.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1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
第二届全市审计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
实施方案
一、理论测试
(一)参赛单位
1.各县(市、区)审计局,共10个。
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审计局
2.局机关各科(室),共19个。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计划管理督察科、政策跟踪审计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党群政法审计科、科教文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大数据审计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秘书科
3.局属二级单位,共2个。
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科研所
(二)测试范围
按照全省统一发布的知识点(《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等)进行测试。
(三)参加人员、人数
随机抽取参赛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无行政执法人员或数量不足的抽取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县(市、区)审计局10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2人。
(四)题型及测试方式
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判断、简答。各县(市、区)审计局分别组织,市局各科(室)集中组织。
(五)评判方式
取平均分进行通报排名。
二、模拟执法
(一)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审计局选拔一支队伍参赛。
(二)比赛内容
各参赛队伍自选一个日常管理或行政执法过程,通过情景再现(可自配背景音乐、短视频、道具、文字解说等),体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成效。如: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发展、防控措施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等。
(三)参加人员
本系统的执法人员,根据内容,分别饰演单位负责人、执法队员、行政相对人、群众等角色。
(四)比赛方式
各参赛队伍录制情景再现视频(15分钟之内),于7月18日前发至邮箱,市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评选。
(五)评判要点
从合法性、合理性、主题内容、观赏性、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评判。
三、结果运用
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酌情在2022年度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择优推荐模拟执法参赛队伍代表我市审计机关参加第二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
附件2
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方案
一、推荐要求
(一)表现突出的单位
1.推荐范围。全市审计机关法治机构、行政执法单位(机构)。
2.总结工作。提交3000字以内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法治机构。体现近年来,本单位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组织领导、人员力量、工作举措、亮点经验、任务落实和获得的荣誉等情况。(2)执法单位(机构)。参照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2021年版),体现近年来本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成效。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
1.推荐范围。全市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的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或者履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职责3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科级个人推荐比例不超过20%。
2.总结工作。提交1000字以内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个人从事法治或执法工作简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取得的荣誉等。
二、推荐标准
(一)表现突出的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举措扎实,亮点经验突出,善于探索创新,工作成效好、满意度高;2015年以来,单位未出现违法行政行为。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政治素质过硬,服务理念强,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高;2015年以来,无违法行政行为。
三、推荐名额
(一)各县(市、区)审计局。可以推荐1个单位(机构),1名个人。
(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可以推荐1名个人。
附件3
全市审计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印章) 联系人: 电话:
顺序 | 单位全称 | 单位(机构)级别 |
顺序 | 姓名 | 单位全称 | 部门名称 | 职务 | 职级 | 执法(监督) 证件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