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233M/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组人员管理的通知
平审〔2022〕7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组人员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审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审计组人员备案制
(一)根据审计计划,业务主办部门会同计划督察科提出审计组人员建议,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填写《审计人员备案表》予以备案。
(二)审计项目需使用外部人员的,业务主办部门会同计划督察科提出使用意见,一并报局党组研究,填写《使用外部人员审批单》予以备案,未经局党组研究,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外部人员。
(三)审计组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填写《审计组人员调整表》,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二、强化审计现场管理
(一)各审计组应扎实做好审前调查,精准编制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局党组批准后,项目主审填写《审计现场时间报备表》。
(二)审计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平顶山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确需延长审计实施时间的,项目主审填写《审计时间调整表》,报局党组批准后执行。
(三)审计实施结束2日内,项目主审填写《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表》,分别报局办公室、计划督察科备案。
三、严格考核制度
计划督察科全面负责审计组人员管理工作,审计组人员及审计项目实施报备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具体计分办法以年度考核方案为准),与科室评先评优挂钩。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