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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浏览

 一、规划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健康河南建设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

  二、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就医需求,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在高水平医院合理使用。二是均衡布局、扩容下沉。优化区域均衡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缩小区域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差异。三是安全审慎、从严把控。严格审核配置的必要性,严格把握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能力等配置标准,审核申报单位的负债及资金来源情况,合理控制规划数量。

  三、编制过程

  组织多家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及论证,结合国家的原有配置标准和我省“十三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有关要求,梳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形成规划内容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我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配置标准。

  四、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198台。具体为:到2025年底,全省规划新增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6台,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46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22台,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医用直线加速器、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124台(含伽玛刀4台)。配置规划将按年度实施,为社会办医配置预留合理空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用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

  下一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指导医疗机构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健全相应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措施,完善医疗质量控制和保障办法,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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