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服务保障大局的战略任务,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意义更为重大。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度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
1.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制定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讲座、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干部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修订完善农业农村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2.加快推进示范户培育。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调研。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登记备案工作。编写、发布实用性强的法律手册、典型案例汇编,方便示范户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2023年底,实现7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3.办好重点普法活动。组织好“宪法进农村”、农民丰收节普法等品牌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法律,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开展粮食安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领域新法的宣传活动,凝聚法治共识、营造法治环境。
4.持续创新普法方式。将网络作为普法常用空间,用好用活新媒体新技术,在干部群众常看常用的媒体平台上制播普法短视频,开展直播带“法”、有奖竞答、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等活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培育选树普法先进典型,组织农业农村系统积极争创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荣誉,营造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提升执法能力
5.加强执法练兵。积极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业务技能“大比武”和案卷评查,检验练兵成果,提升执法效能。
6.抓好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参与全省执法师资和执法办案能手遴选活动,对接全省执法培训师资库。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层落实培训任务。组织参与全省执法师资业务培训班。
7.突出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
8.创新机制方法。加强重大案件督办、跟踪和反馈。探索建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总结推广执法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执法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加大对重大执法活动、典型案例、执法人物的宣传报道。
9.强化作用发挥。配合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督促县区紧盯重点时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重点专项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组织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督促豇豆主产区强化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专项执法,加大耕地保护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
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
11.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12.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
13.培树执法标兵。认真谋划农业农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工作,对标兵单位实施动态管理。
14.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探索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点。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5.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核各项要求。推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提高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
16.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解决有件不备、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问题,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17.扎实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六、优化审批服务
1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严肃清查整治以备案、证明、试点等名义实施的变相许可,分析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漏洞。
19.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行“极简审批”和协同化、集成化、智能化服务,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加强“照”“证”数据互通共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应用尽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及材料可免尽免、“免证可办”。
20.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原则,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稳步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四减一优”要求,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持续“减证便民”,提升审批效率。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进程和部门“三定”规定及“放管服效”改革要求,配合做好权责事项清单调整。动态调整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利企便民、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明确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
2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3.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4.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等工作。
25.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民服务水平。
26.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九、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7.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8.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研究制定本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9.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
30.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十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至少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期,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每季度党组会至少学法1次。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适当扩大测试范围,改进测试方式,提高测试实效。
32.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3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全年至少组织1次本系统法治机构骨干培训,不断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十二、完善法治建设落实机制
34.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开展诚信机关文化建设,引导公职人员树立牢固诚信意识,发挥诚实守信的表率作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5.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科学谋划农业农村系统贯彻落实举措,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
36.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认真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37.认真落实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认真完成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各项工作任务。局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督导平台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填报材料。
3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配强培优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