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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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平建办〔2020〕134号)。
二、《平顶山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平建办〔2022〕57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