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2-00004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有效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