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豫财基〔2024〕2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修订了《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