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市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 1月13日,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平法政办〔2023〕4号),对全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征集,截止2023年3月27日,平顶山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共收到市发改委等35个市直部门和舞钢市政府等11个县区(县区中叶县未报送)报送的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共计21项,特此报告。
附件:1.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平法政办〔2023〕4号)
2.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项目统计表
3.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统计表1(市直部门)及市发改委等35个市直部门报送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材料
4.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统计表2(县区)及舞钢市政府等11个县区报送平顶山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材料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