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局,各基层人民法院: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五周年。《人民陪审员法》于 2018年4月27日起施行,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人民陪审员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人民陪审员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在司法领域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表现。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与认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6日,为期一个月。
三、宣传对象及内容
1.宣传对象: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2.宣传内容:《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人民陪审员法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忠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学玲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孙晓飞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康云峰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
定管理科科长
殷晓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负责人
袁 方 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
高文兵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晓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集中宣传
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五周年之际,各县(市、区)在居民小区、主次干道、体育中心、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举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悬挂条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播放音像、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意识和参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信任,有效提升司法公正度和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观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工作,强化使命职责,筑牢法治理念。
(三)丰富宣传形式
4月27日—5月26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灵活性实效性强等特点,在网站、“两微一端”、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视频。每周推送信息不少于2次。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法治长廊、法治主题公园、车站、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和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张贴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图片、发放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资料;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推送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推进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知晓度。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指导监督,切实将人民陪审员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要求到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手段,务求实效
坚持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坚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陪审员法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同时,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形成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的强大声势。
(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将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期间联合开展督导检查、调研回访。此次宣传月活动将纳入2023年度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重要考评内容。各级各单位务必及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