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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400732480791X/175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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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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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法治鹰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以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11次集中学习研讨。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培训。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在新警培训班及其他班次课程安排中不少于30%、20%。202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40期,培训民警5035人次。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职责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建立督查制度,制定督办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加强统筹规划,以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部署开展法治调研、督察、考核、述法、普法述职评议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列入第一责任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2025年以来,市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5次,研究推动工作的措施。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持续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政务服务单位累计接受14.20万人次,支付评价17.36万人次,整改后好评率达到100%。一是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户政部门积极对接大数据、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结婚登记一件事”、“退役军人一件事”以及“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截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各类一件事一次办服务9218人次。交管部门积极做好新车上牌“一站式”服务,通过流程制度改革与服务创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的核心目标,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并针对业务高峰时段,启动“延时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下班后延时办理服务,确保当日取号业务当日清零。2025年以来,累计办理新车注册登记61546辆,平均办理时长从原来的4小时压缩至90分钟,极大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积极推行“一网通办”服务新措施。2025年11月1日实施6项公安交管“一网通办”服务新措施以来,共办理“新车上牌一件事”、网上解除机动车抵押登记、网上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传递、便利网上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等2200余笔。三是推进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治安、交警、禁毒等业务警种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检查任务,更新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库,有序开展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度旅馆业“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通过国家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抽查任务,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平台对外公示。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2024年10月,组织治安、交管、网监、户政等警种录入2024年“互联网+监管”系统统计数据,我局监管事项主项32项,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子项49项,监管行为覆盖率100%。2025年相关工作持续开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每年年初梳理重大决策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执行单位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市局党委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实行决策事项督办制度。对市局党委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市局党委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复议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保留、修改、废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公安部门假劣肉制品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中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处置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聚焦民生关切的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出重拳严厉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肃清了行业风气。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职能,深入挖掘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对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违法犯罪活动立即打、深入打,有效遏制犯罪势头。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刑纪衔接机制,与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卫健等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同效提升监管和打击能力。二是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打枪爆违法犯罪。通过基础数据分析、群众举报奖励等手段广辟线索来源,始终对枪爆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压减非法爆炸危险物品存量。通过“一村(格)一警”工作,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收缴。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录入系统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凭证购买、流向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收缴的枪爆物品,进行统一编码,集中销毁。强化涉危涉爆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对涉危涉爆重点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及时预警核查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涉危涉爆重点人员安全管控,坚决防止造成现实危害。2025年以来,全市共检查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寄递物流企业4000余家次,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隐患动态清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组织2025年度执法资格考试。阶梯式强化备考培训,组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专题培训2次,参加培训700余人次,助力民警巩固知识、提升应试能力。组织第十五批基本级第十批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全员覆盖。二是修订违反治安管理违法行为裁量标准。为准确适用、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确保新法顺利实施,提出意见配合省厅修订裁量标准,待正式下发后在执法办案中规范适用。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对驾驶证有效期临近的,车驾管部门通常会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办理换证手续。2025年以来至今全市共提醒17万次。二是积极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制定《平顶山市公安局“鹰城公安大讲堂”活动方案》,今年以来,市局组织举办“鹰城公安大讲堂”32期,各县市区局举办“公安大讲堂”107期,同时围绕教育培训工作,全市两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累计举办各类培训活动50次,有效有力推动全市公安队伍主体能力提升。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发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后,积极组织当事人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事故民警克服当事人损害赔偿争议大、调解难等问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用法言法语,科学规范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公正,争取达到当事人的满意。在事故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组织当事人在公平、公正、自愿的条件开展调解,提供便利条件,减少事故当事人诉讼,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借助政法综治力量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推动建立综治中心与公安等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矛盾联调的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流程、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委、综治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推动多元化解多措并举压实责任。搭建多元调解平台,联合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设立调解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道德等手段,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深度融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拘所衔接”,全面排查、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涉及其他部门主责的矛盾纠纷,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通报情况,及时依托警综平台流转至政法综治平台;对久拖不决甚至敷衍塞责的,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督导,确保群众的矛盾纠纷有地说、有人管、管到底,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案结、事了、人和。四是强化行政复议答复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从管辖、转送、复议前置等方面对新修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统计分析近两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夯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确保行政诉讼案件单位负责人应出尽出。
(七)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形成内外监督合力。通过日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督。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积极履行职责等存在执法问题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制度,强化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二是依法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通过12389互联网举报平台、12389专用举报电话、信件及其他渠道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和不遵守纪律等问题线索,警务督察部门及时受理、转办、调查,及时进行回复处理结果。
(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回复办理网民留言。2025年共办理局长信箱60件,建立留言件快速办理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对民生类诉求实施“3+5+7”限时办结制,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办理、限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4841条,其中微信公众号860条、微博2443条、抖音305条、视频号225条、今日头条1008条,原创信息2165条,点击量3100万人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346条。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办理、限时答复,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及诉讼,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9件,已办结39件,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方面。各部门警种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沟通还不够顺畅,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行政执法方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一些潜在的执法不规范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装备保障方面。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执法装备老化、不足,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质量。四是法治队伍建设方面。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相对薄弱,执法岗位人员年龄梯队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匹配度不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五、下步工作举措
下步工作中,平顶山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市有关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和公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继续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各部门警种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
(三)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守法定时限、程序。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抓实执法办案质量、能力提升、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法治理念运用在执法工作中。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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