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09/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平顶山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99万元(豫财农综〔2022〕31号)。
二、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单位:万元) |
宝丰县 | 31 |
叶县 | 155 |
鲁山县 | 42 |
郏县 | 171 |
四、监督电话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375-2665687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