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基〔2023〕97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2023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总结和推广全市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1.教育科研工作制度规范。积极有序开展各项教育科研活动,教育科研氛围浓厚。

    2.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在教科研活动月、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新教育实验等工作中积极承担相关教育科研任务,并取得显著效果。

    3.本年度至少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二)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

    1.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圆满完成所承担的教育科研工作。

    2.具有引领或指导本单位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本年度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3.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二、申报名额

    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见《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附件1,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局属学校每校推荐1名)。

    三、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按分配名额统一申报,并审核、汇总、排序及报送,局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和体育发展中心申报。

    2.先进单位申报须报送《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报告各1份。先进工作者申报须报送《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和推荐报告各1份。推荐报告内容仅限2023年教育科研工作,2000字左右。

    3.相关申报材料:课题结项证书、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专著含封面、目录;原件由市教育和体育发展中心审核后退回)各1份。

    4.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至市教育和体育发展中心(市教体局南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压缩以“单位+2023年评先”格式命名后,发送至信箱:pdsjiaokesuo@163.com。

    联系人:朱宛平     联系电话:2629913  

     

    附件:1.2023年评先名额分配表.doc

          2.2023年评先单位申报表.docx

          3.2023年评先个人申报表.docx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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