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政法〔2022〕12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并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 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 5月1日起施行。为加快推动《办法》落实落地,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习
《办法》的实施,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教体、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细化责任,将贯彻落实《办法》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全面理解工作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切入点,推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提高学校安全保障水平。
二、健全机制,统筹推进
各地要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深入推 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合力,切实将《办法》转化为共同做 好工作的生动实践,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市教体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建立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2),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会同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本级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联系沟通,统筹推进本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出任与管理工作。要主动对接本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需求,制定法治副校长聘任计划,协商派出机关(指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研究法治副校长人选,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确保每所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全市中小学务必于7月30日前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全市各学校(含民办)于7月28日前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审核、备案表》(附件3)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7月30日前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统计表》(附件4)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聘任管理,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 派出机关,8月30日前制定出培训方案,组织对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进行第一轮不少于8学时的业务培训,9月5日前,将培训情况(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遴选机制,负责法治副校长遴选、推荐工作,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强化履职保障和表彰奖励力度,激励法治副校长司职尽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各中小学要按照《办法》规定,为法治副校长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与法治副校长沟通,积极支持、配合其开展工作。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按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
三、分级负责,强化落实
市教体局会同派出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会同当地派出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具体聘任程序如下:1.学校制定法治副校长聘任计划,将所聘法治副校长名额报教育主管部门;2.教育行政部门统计所有学校需聘法治副校长名额报各派出机关进行协调,或者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名额统筹安排;3.由各派出机关按照统筹名额进行遴选、推荐;4.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颁发聘书。目前已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要做好聘任程序和条件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聘任程序和条件的学校,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重新聘任。
各相关部门要激励法治副校长深入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强化履职责任担当,切实提升能力素养,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充分发挥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重要载体,发挥各部门共同支持学校办学的作用,积极推进解决中小学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强化宣传,典型引领
全市各级教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学校要坚持效果导向,有效引导预期、增进共识,推进《办法》实施。要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办法》的良好氛围,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
各单位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于7月30日前与统计表电子版一并报送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邮 箱:pdsjyjzfk@163.com
附件:
1.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审核、备案表
4.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统计表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平顶山市公安局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22年7月6日
相关解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