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6-00006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机构地址迁移的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4-17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由于办公地点迁移原因,自2026年4月20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平顶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递交材料。

一、当面提交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路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北角平发产业园9号楼(春华路西侧)616室;联系电话:0375-2661234。

二、邮寄提交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路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北角平发产业园9号楼;收件人:平顶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邮政编码:467000;联系电话:0375-2661234。

三、网络提交

网址:https://xzfy.moj.gov.cn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

因行政复议机构地址迁移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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