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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政办〔202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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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2-00025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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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平政办〔202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5日

 

 

平顶山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关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落实“早、准、快、广、实”要求,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我市“四城四区”建设提供高质量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2年,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2025年,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等逐步健全,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1.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机制,将气象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等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体系和各级、各部门法治学习内容。组建气象科普专家宣讲团队,广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应用气象知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提升各行业、各部门气象灾害风险认知水平。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高影响行业、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本领域、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教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意识教育。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宣传科普联动机制,开发优质气象科普资源,打造“首席说天气”“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1+N鹰城气象科普讲解团五进行动”等科普品牌,建设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气象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抓住“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气象科普活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县(市、区)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展教资源开发,组织全社会宣传力量,加大气象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系统性科普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

4.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市、县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清单。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共建共享共用。(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5.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制定不同等级气象灾害预警的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分灾种专项工作指引;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停工停课停业等制度。各县(市、区)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6.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程。各县(市、区)要加快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广覆盖、立体化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电信运营商,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动5G消息、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新闻单位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播发制度,通过“报、台、网、微、端”等平台,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平顶山日报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7.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开展全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工作,加强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健全气象灾害风险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8.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业务科研充分融合,发展市级应用型研究型业务。强化科技引领和支撑,搭建科研创新平台,建立市气象科研融创中心。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建设暴雨监测外场试验基地,开展暴雨中心评估及洪涝灾害防御研究。加强水文、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推动气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计算等新技术在气象业务服务中的应用。(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9.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弥补天气雷达监测盲区,加快实施气象雷达系统项目,升级我市新一代天气雷达。加强地基遥感垂直观测能力,布设微波辐射计。组建植被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网。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密升级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改造老旧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气象监测乡镇(街道)全覆盖,重点提高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粮食主产区等气象监测能力,到2025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化卫星遥感产品应用。发展志愿气象观测。推进气象观测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0.提升精准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强化智能精准预报预警业务支撑,建设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网格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推动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平顶山气象科技园)建设,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将趋势性气象、阶段性气象和局部灾害性气象预报有机结合,逐步提升“五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努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1.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集约化“云+端”业务服务模式新格局,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共用。完善基于影响和风险的精细业务技术体系,提高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工程和开发区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城市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开展极端天气对水、电、气、热等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增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建设大型水库气象服务中心,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挖掘气候资源,开展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旅游避暑目的地等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认定,探索康养气象评价服务,为乡村振兴赋能。(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实施重点工程建设

(一)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平顶山气象科技园)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升级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大气垂直观测系统,布局城市生态及边界层观测等特种观测项目,发展基于场景应用的智慧气象观测。建设地面基准辐射观测系统。完善气象应急移动车载系统,打造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科学普及工程。依托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平顶山气象科技园),建设融智慧气象、生态气象、数字气象于一体的现代气象科普和气象防灾减灾研学基地,建设气象灾害科普体验馆、气象主题公园。(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气象监测站网建设项目。

实施系列气象监测站网建设项目,补齐气象监测预警短板,弥补监测盲区。加密布设城市及乡镇(街道)自动气象站,实现乡镇(街道)自动气象观测站网覆盖密度达到10*10公里,城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网覆盖密度达到3*3公里。加快全市自动气象观测站升级改造。优化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补齐监测薄弱区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的观测要素。建立常态化设备运行维护及更新机制,升级气象应急观测装备,提升气象观测装备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在郏县、鲁山县建设2部X波段相控阵气象雷达。推动各县(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及满足本地需求的特色农业气象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纳入相关规划,制定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专项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谋划、部署和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科技部门要设立联合基金,对气象关键技术攻关等给予重点支持。

(三)强化科学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制定具体方案,抓好气象防灾减灾项目实施。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防汛工作同调研、同监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承担的任务,确保实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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