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关于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决策部署,市政府决定依托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平顶山园区(以下简称国家动漫基地平顶山园区),打造“动漫强市、漫画之都”,带动全市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文化强国战略决策部署,把动漫产业作为平顶山市文化转型的重要支撑,统筹规划、突出特色,以建设“动漫强市、漫画之都”为统领,以历史文化资源开发转化为先导,以基础能力提升为支撑,以优化发展生态为保障,着力发展动漫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重大事项、重点项目落实,打造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在推进文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国家动漫基地平顶山园区建设。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国家动漫基地平顶山园区,构建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动画研发创作中心、漫画研发创作中心、旅游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共享机制,持续提升园区对国内外动漫企业和动漫人才的吸引力,不断提升动漫产业发展保障水平。
(二)筹建“中国漫画之都”博物馆。围绕打造“中国漫画之都”的目标,整合国内外优质内容资源,建设集文物保护、陈列展示、社会服务和学术研究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漫画博物馆,打造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亮点。
(三)实施文化资源动漫开发转化工程。按照“一地一品”战略布局,深度挖掘各县(市、区)历史文化资源,制作《宝瓷传奇》《叶公问政》《鹰城传奇》《干将莫邪》《牛郎织女》《仓颉造字》等电视动画片、动画纪录片、电视剧以及漫画作品,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广泛传播,利用动漫艺术、技术向世界呈现平顶山元素、讲好平顶山故事,让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动起来、活起来。
(四)推进“动漫+”专项行动计划。树立“大动漫”产业观,注重动漫的社会推广与技术应用,推动动漫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动漫创意、技术在党建、政务、教育、科普、普法、旅游、文博、设计、消费品等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动漫产业与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使动漫创意和技术成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让传统产业插上动漫科技的翅膀,培育动漫融合新业态。
(五)搞好城市吉祥物、城市标识普及应用。推进城市吉祥物动漫形象、城市标识创作和普及应用,持续推出“鹰城礼物”文创产品、动漫衍生品和旅游纪念品,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吸引力、辐射力。促进与城市吉祥物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食品、文具、游戏等衍生产品的授权、生产和经营,延伸动漫产业链。
(六)办好中国(平顶山)动漫大会。会同中国动画学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动漫产业协会每年举办1届中国(平顶山)动漫大会,办好“雄鹰杯”华语动漫创作大赛、文化资源动漫转化发展论坛、国家动漫基地平顶山园区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营造浓厚的动漫产业发展环境。
三、加大投入力度
(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年设立2500万元的区级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前期补助和后期奖励两种形式,对国家动漫基地建设以及入驻园区企业实施的优秀动漫项目给予奖补扶持,并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根据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对项目成果的奖补投入进行1:1配套。
(二)在国家动漫基地平顶山园区从事动漫基地实施运营、动画制作、漫画创作、动漫出版、动漫影视、动漫人才培训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玩具、服装、消费品、游戏、旅游商品等衍生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对国家、省、市级重点动漫创作项目,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平顶山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平顶山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动漫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体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市、县联动,协同推进动漫应用和产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梳理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三)加强人才保障。依托“鹰城英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动漫艺术家、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鼓励高层次动漫人才来平顶山市创新创业;鼓励高校设置和加强动画、漫画、游戏、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重点培养动漫研发、创作、管理、营销等知识和技能的跨界复合型人才。
本意见由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平顶山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具体实施。
2019年5月31日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9—ZFBGS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