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17〕9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121
  • 发布日期
  • 2017-11-16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为主线,提高应用水平,强化示范引导,完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提高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发展能力、应用能力,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6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亿元,建成一批电子商务集聚区和特色楼宇;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额占一般贸易总额的45%。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我市优势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有机融合,壮大我市网商队伍;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支持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支持我市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机构采取合资、协作、托管、代理等不同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经营机构;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在影响较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城市品牌、优势产业、优秀企业、特色商品。

(二)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对接省电子口岸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实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备案、通关通检、查验放行、统计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管控、身份认证等一站式服务,建设海关、税务、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交通运输、金融、信用保险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加强与知名电商的合作,扶持本土网络平台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通过网络营销开展对外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尤其是要利用我市冶金建材、煤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能源以及文化旅游等优质产业资源,建成一批以传统产业为依托、特色明显、潜力巨大的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快递物流企业,整合现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发展,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社区开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统筹规划、逐步建设覆盖全市,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电子商务支付业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开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探索开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支持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

(四)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整合利用我市涉农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支持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生产配送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展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应用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扩大农村市场网上消费规模,加强对农村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和大学生村干部的应用电子商务培训。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五)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施“网络超市”、“移动商城”促进工程,应用宽带移动网络前沿技术,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商贸流通领域普及应用,扩大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加强电子商务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引进,加快成果转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务,探索新模式。      

(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园区功能,提升辐射能力,打造国内知名品牌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建设不同特色的电子商务园区。推进创建国家、省、市三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壮大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加快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步伐。

(七)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行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分类和按规定登记备案,推进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积极对接融入省“单一窗口”平台建设,探索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依法退税等相关环节配套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建立境外销售渠道,开展网上推介,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境外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不断壮大跨境电子商务队伍。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充分发挥阿里巴巴公司在我市设立本地运营服务中心的作用和优势,积极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外贸商机、进出口链条、融资、物流等一站式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拓展产品境外营销渠道,全面提升我市外贸出口水平。

(八) 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利用资源优势,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充实、调整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全市电子商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平顶山市电子商务投资基金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建设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培训电子商务人才;建设电子商务信用和统计体系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管放结合”原则,加大对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建立网络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非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降低电子商务企业设立门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再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实践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和引入机制,加快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电商高峰论坛、电商对接会等活动,不断营造全社会重视发展电商的浓厚氛围;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建设,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利用市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宣传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推介我市优秀的电子商务企业,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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