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平政〔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李明俊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实质、联系实际、强化实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于2024年2月27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分别于2024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送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4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强化“两城”带动,着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1.推动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做实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尼龙纤维、工程塑料等重点实验室和尼龙中间体、电气装备、北大分子工程研究院等中试基地建设,抓好尼龙化工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尼龙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验检测产业园等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52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大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网、天然气长输管线、园区道路管网、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提升尼龙城创新发展和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委会,平顶山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全面推进花山智慧岛和香山大学城建设,加快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尧山实验室和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抓好人才公寓、创新馆、双创园等先期项目建设,启动大学城共享区域和青年市集建设,推进相关职业院校入驻大学城,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创新城建设,支持各类基金和市域金融机构总部入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新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建成白龟湖生态环湖路,全面启动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6.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以上,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8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5%以上。加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健全“揭榜挂帅”机制,全面落实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8.构建“产学研用孵”有机贯通、开放协同的人才引育机制,深入实施英才计划、在外优秀人才“归根”工程,用好人才专编周转池,推行“编制在高校、事业单位,工作在企业”联合引才机制,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000名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
9.用好省级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做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
二、强化链群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10.树立工业强市理念,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壮大7大产业集群12个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特种尼龙、关键金属、高纯石墨、新型化工、生物环保、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推动产品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体系安全化。完成百万吨尼龙切片建设,推进汝州、宝丰、石龙等西部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带建设。加快东方碳素高纯石墨、五星新材三代半导体石墨、宝丰超纯金属新材料、鲁山聚乳酸和示范区聚乳酸下游制品、卫东电子半导体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完成舞钢公司连铸装备升级改造,进一步释放产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聚焦电气装备、矿山机械、环保装备、机车制造等领域,巩固提升电气装备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壮大高端矿用装备产业,扶持发展环保装备、旅游装备、机器人、增材制造、数控机车等新兴装备产业。加快高新区电气科技、郏县天晟高低压电气、湛河平高智能装备、鲁山轻合金成型等产业园建设。支持汝州、鲁山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新能源储能产业集群。聚焦“绿电+储能”、储能电池材料、储能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等企业发展储能产业,抓好百万千瓦风电基地、集中式光伏电站、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叶县盐穴储气库、年产60吉瓦时储能及动力电池、宝丰和郏县锂电池材料、国家风光储实证试验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快平煤神马集团、平发集团增量配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聚焦生物医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和医用卫材,支持真实生物高端创新药、首仿药研发推广,加快双鹤华利配套生产线和仁华生物、瑞恒生物、神鹰化工等医药中间体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聚焦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网络货运、智能装备等细分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等重点企业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汝州、石龙等地发展网络货运,支持新华区与腾讯、网易等头部企业合作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推动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轻工纺织产业集群。聚焦机绣、棉纺服装、视光、现代厨具、陶瓷等行业,推动产业时尚化个性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叶县尼龙化纤纺织服装、高新区和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工程塑料汽车配件、舞钢高档纯棉智能化生产线、宝丰高端镜片制造、郏县铸铁锅产业园、鲁山家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7.绿色食品产业集群。聚焦休闲食品、冷链食品、预制菜、酒饮品,建立“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现代食品全产业链条,抓好汝州绿色食品产业园、鲁山食用菌产业园、宝丰珍稀菌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投资拉动,激发消费活力
18.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增长12%以上,3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抢抓国家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大专项债券规模和支持范围、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扩大债券资金用作资本金比例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0.持续开展重大项目集中攻坚,前置做实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文物勘探等工作,努力形成更多投资量和实物工作量。超前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高质量项目,增强项目后续支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开工建设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加快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前坪水库灌区、沙河综合治理、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燕山水库引调水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九横三纵”水网骨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加快推进焦济洛平高铁、平漯周高铁等项目建设,年内实现焦唐高速、平鲁快速通道、许南路东移通车,沙河复航开港,鲁山机场开工,叶鲁、焦平高速完成主体工程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3.新建5G基站1400个,抓好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枢纽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4.深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5.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引进吾悦等知名商业品牌,支持德信泉、金篮子等本地商超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鼓励特色农产品进城区进超市,打造2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开辟30个便民摊点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27.积极培育低空经济、体育赛事等新消费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
28.加快文旅文创融合,打造“魅力鹰城、近悦远来”文旅品牌。巩固提升景区服务水平,推进市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新建精品民宿75个、省级以上研学基地3个,创建3—5家3A级以上景区。推进文旅资源整合,打造200公里精品旅游公路,推动高速服务区升级为旅游驿站,让沿线文旅资源串珠成链,形成南部生态旅游带、北部文化旅游环。围绕春赏花、夏避暑、秋观叶、冬滑雪、四季泡温泉,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服务设施,让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能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统筹融合,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29.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编制城市控规,开展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加强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和城市风貌管控要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0.按照东部产业主导、中部韧性宜居、西部创新引领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主城区。优化市域城镇发展布局,推进“平宝叶鲁郏”一体化发展,提升汝州、舞钢区域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1.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中心镇联城带乡功能,建成服务乡村振兴的区域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政府
32.实施路网畅通工程,推动平煤大道西延东扩、未来路东延、高新大道北延等主次干道建设,加强南北向支路网建设,缓解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33.推动平煤大道、平安大道、姚电大道、长江路雨污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
34.加快文笔山、磙子营等8个水厂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5.新增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老城区供暖汽改水,推动主城区应供尽供,带动提升鲁山、叶县、宝丰等县城供暖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6.加快液化气“瓶改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7.加强电网工程建设,提升电力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平顶山供电公司
38.试点推进新华区王庄、卫东区魏寨、湛河区北渡、高新区小营、示范区东洼等片区改造,加快石龙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石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39.抓好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房屋征收安置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问题楼盘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0.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老旧小区156个、惠及居民1.7万户。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打造湛南路、胜利街等9条精品街区。建设河滨公园、鹰城广场等平急两用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2.开工祥云河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3.加快十八溪塘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4.稳妥做好老街巷、老建筑、老厂区的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5.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老旧散”小区和学校、医院、商场、交通场站、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抓好临街门头招牌和户外广告规范、飞线整治、公厕增量提质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6.常态化开展市域环卫保洁,深入推进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7.坚持“一路一景”,强力推进黄河路东段绿化、新华路提标升级、长安大道透绿露水等提升工程。加强机关庭院、单位小区绿化,抓好主要路口绿化和主题游园、小微绿地建设,加快平煤双创公园、梅园公园二期建设和山顶公园提质改造,主城区新增绿地面积6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8.开展最美环卫工人、最美工商户等最美系列评选,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49.优化城乡商业商贸、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等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新办托育机构30家,新建农村幸福院60个。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
50.主城区建设示范性社区老年食堂20个、农贸市场5个、社区便民菜店100个,建强“15分钟便民生活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51.抓好14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强化惠农富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52.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守住451万亩耕地和4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6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新开工33万亩高标准农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4.发展麦烟、麦椒套种等复合种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烟草局
55.全面推进粮食烘干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56.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做优鹰城韭菜、郏县红牛、舞钢肉鸽等特色种质资源。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农科院
57.整合农业农村、供销、农机、粮食等部门资源,布局共建农事服务中心,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58.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9.新增肉牛2.4万头,新发展酥梨2万亩,烟叶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唱响郏县红牛、宝丰秋月梨、“红香酥”酥梨、“山儿西”烟叶品牌,争创红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0家、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烟草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0.加快推进果蔬基地老旧棚室改造提升,利用好城郊废弃工矿地、闲置土地,新发展提升现代设施农业1.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1.试点推进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机制,强化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2.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精准识别、应纳尽纳,加强对老弱病残、因病因灾突发困难户、鳏寡孤独等重点群体的关爱帮扶,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63.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十百千万”和美乡村建设行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以示范片区、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带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64.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5.持续开展幸福河湖创建。加强农村末级灌排体系建设,实现引水入村入田。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6.加强农村污水生态处理,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实质性运行。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67.大力开展冬春绿化,营造林14.15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68.推进移风易俗,塑造文明乡风。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强化改革攻坚,着力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69.常态化开展融资路演、政银企对接、专项产融对接等活动,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用好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0.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3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人行平顶山市分行
71.支持农信社、中原银行、村镇银行改革,降低地方金融机构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人行平顶山市分行
72.争取催化科技、真实生物、五星新材、联合盐化等企业上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73.开展“两城”和重点产业园区土地区域评估,实施供而未用、低效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出清等专项整治,完成6000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4.完成土地收储1.47万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加强矿产、风光电、水等资源市级统筹,进一步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76.完善市属功能类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薪酬管理办法,争取1家功能类国有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A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7.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再落实一批标志性举措,激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8.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扎实推进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争创三星开发区,推动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鲁山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9.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评定分离”、项目建设成本倒算,加强对第三方审计、第三方监理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0.深化“五水综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81.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2.完善万人助万企包联机制,推动由纾困帮扶向“三化改造”“六新突破”“双招双引”等专业化服务拓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3.全力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4.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现500家小微企业升规入统,新登记市场主体5万户。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5.弘扬企业家精神,丰富“企业家日”内涵,支持企业家扎根鹰城、安心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6.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7.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能级,强化驻外办事机构政策性资金争取和招商功能,增强国有企业扩大合作和承接项目能力,充分发挥商会作用,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股权招商、以商招商,引进落地超100个亿元以上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8.大力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保税仓、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发展临港经济、陆港经济。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海关
89.优化支持政策,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新增外贸企业1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强化绿色低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90.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城区商砼站搬迁、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力争2025年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后50名,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1.深入实施城乡黑臭水体消除行动,开展重点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92.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污染修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3.抓实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4.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制定碳达峰工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完成水泥、钢铁、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工业炉窑全部改用清洁低碳能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5.新增新能源装机200万千瓦,总量达到600万千瓦、占比5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6.加快推进铁路货场、工矿企业内部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主城区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逐步实现新能源替代,扩大新销售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97.推动中长距离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运输,到2025年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98.推进建筑垃圾、工业污泥、危废化学品等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争创国家无废城市。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建设全市统一的第三方环保监测检验机构管理平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系统思维,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0.巩固完善五级联动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平安法治、城乡建管、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101.深化城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减上补下”“减县补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2.丰富数智赋能社会治理应用场景,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高效化。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03.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平顶山队、国家消防救援局平顶山机动分队、蓝天救援队等作用,加强县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群众联防联控,建强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救援体系。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04.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打造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常态化综合风险评估预判,提升洪水、地震、地质、气象等重大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压实“三管三必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九小”场所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提升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05.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零”创建,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10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效运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九、强化共建共享,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07.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7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7.5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8.优化职业院校特色专业设置,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主导产业发展、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技能支持。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9.完善就业创业帮扶体系,持续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10.完成391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建设投用寄宿制学校23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1.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空地、城郊闲置土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争取每个学校都有劳动实践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12.提高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3.大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4.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高职高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5.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
116.发展群众体育运动,完成30块足球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7.深入开展便民就医少跑腿、优流程14项服务,扎实推进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合作,争创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培育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推动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8.建成投用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加快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市传染病医院扩建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9.推广乡聘村用、大病外聘专家、医防融合等郏县、宝丰经验,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积极探索城市医疗集团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0.深入实施家庭医生签约、重大慢性病防治、青少年明眸皓齿和脊柱侧弯筛查四个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1.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12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3.加快“四馆一中心”建设,新建城市书房10个、乡村文化合作社60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5个。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24.办好马街书会,争创国家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宝丰县政府
125.加强汝瓷、花瓷、唐钧等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争创汝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文物活化展示工程,推进鲁山仙人洞、叶县余庄、汝州温泉等重大遗址保护展示。抓好星峰文旅文创数字化产业园、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清凉寺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6.创建5个二星级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推动16家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中心、33个村级互助养老设施达到星级标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7.以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8.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29.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失独家庭、80岁以上高龄老人、烈士家属、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关爱帮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30.抓好残疾人培训就业,加强基层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131.强化孤儿、残疾儿童福利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2.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抓好民兵建设和征兵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双拥共建,确保再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133.高质量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