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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政〔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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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3-00008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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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平政〔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已经2023年2月24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3月1日

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养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成规模、四年成体系”的发展思路,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康养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初步构建了多点支撑、多元发力的康养产业发展格局。

1.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平顶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平顶山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等支持规范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2.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54个,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500张。截至2020年,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81个,其中养老机构104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7个、农村幸福院19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37.2%;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14283张,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47%。

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我市成为河南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并已建成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成为河南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5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河南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培训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和老年社会工作者2511人次。

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引进培育了多家专业化、连锁化养老企业。

3.康养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老年病医院3家、安宁疗护中心11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2%,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为老年人开通了就诊绿色通道;1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为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16家,床位总数4955张,服务人员总数1233人,其中5家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项目被确定为2021年度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将文旅康养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培育,依托得天独厚的森林、温泉和中医药等资源禀赋,谋划建设了一批康养小镇、康养社区、康养基地,为“十四五”时期健康养生服务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0年,我市共有森林康养基地4个,其中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市)1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个。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发展机遇。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级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将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市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大民生实事,将健康养老纳入全市四大服务业主导产业,为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特色资源得天独厚。一是森林、温泉等资源丰富。全市省级森林城市达到5个,数量居全省第一;温泉资源独具特色,是河南省温泉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二是文旅资源丰富。我市拥有曲艺、陶瓷、温泉、三苏等九大独特文化现象,全市旅游资源单体4200多个、A级景区23个。三是矿藏钠盐资源丰富,钠盐储量3300亿吨,是中国岩盐之都,盐养产业发展优势突出。

交通设施优势明显。我市地处京广和焦枝两大铁路干线之间,境内铁路总里程约700公里,距新郑国际机场100公里。兰南、宁洛、二广、郑栾等7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总里程480公里,和全国高速公路网相连。普通干线公路通车里程达1575公里,居全省第9位;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2579公里,全市所有行政村及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居全省第6位。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公交出行分担率21.3%。全覆盖、多辐射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面临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趋势严峻。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912424人,占比18.30%,老龄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预计到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预计达到95万人,老龄化率将超过20%,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发展起步晚基础差。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存在短板: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未实现全覆盖,部分设施运营效益尚未完全发挥;二是康养产业存在开发同质化问题,相关配套设施有待优化提升;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存在发展不均衡、专业人才不足等短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锚定我市“四个强市、四个鹰城”建设目标,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抓住重要窗口机遇期,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将实施八大工程、完成五大任务、创立一个品牌作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整体工作布局,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康养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鹰城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汇聚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的各方参与合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建共享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良性发展。

保障基本,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

政策支持,项目引领。用好、用活、用足、用实各项发展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的基础引擎。

部门协同,多规衔接。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关于养老服务和康养设施布局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口径。统筹考虑,确保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结构合理、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到位、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康养产业繁荣发展,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配套设施更加完备,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打响“颐养鹰城·长寿之城”康养品牌。

“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基础值

2025年目标值

属 性

1

养老服务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100

约束性

2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14283

34600

预期性

3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7

≥55

约束性

4

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37.2

100

预期性

5

养老服务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

%

55

≥60

预期性

6

养老服务

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占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比例

%

-

≥80

预期性

7

养老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100

预期性

8

养老服务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100

约束性

9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人次

2511

5000

预期性

10

养老服务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

1

预期性

11

养老服务

每个县(市、区)老年大学数量

-

1

约束性

12

康养产业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65

预期性

13

康养产业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

100

约束性

14

康养产业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

%

-

≥85

预期性

15

康养产业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

≥60

预期性

16

保障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

%

100

100

约束性

17

保障

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比例

%

55

≥55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发布我市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健全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依照有关规定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给予救助,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以及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

专栏1: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程

1.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2.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3.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

优化城镇社区居家服务网络。通过新建、改造、补建等方式,支持在县(市、区)层面建设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层面建设综合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在社区层面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嵌入式养老机构,着力构建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形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定位精准、功能互补、延伸居家的养老服务网络,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

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改建或扩建为主,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实施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将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到2025年,医养结合功能进一步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总体达到60%,农村幸福院可持续运营,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专栏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消防改造,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到2025年,确保全市养老床位数不低于34600张。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和农村幸福院建设。

2.提升普惠型养老服务品质。

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利用好专项债券、普惠贷款资金,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机构。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完善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确保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等方式,对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校舍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存量闲置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

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围绕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以菜单式服务包为主要形式,为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纳入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统一管理。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和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帮助老年人和家庭获取养老服务信息。逐步健全康复辅助器具的社区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并逐步扩大改造对象范围。

探索多样化互助养老模式。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支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区低龄老年志愿者与高龄独居老人结成“伙伴”,开展上门探访、情感支持和社区活动等互助养老服务。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探索开展“时间银行”为老志愿服务,实现互助养老服务和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化发展,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构建系统运营模式。鼓励以区域为单位,将多级多类型养老服务设施整体打包委托专业社会力量管理运营,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支持街道综合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机构)带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运营;支持家政、物业等多种业态入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引导专业化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

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注重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引导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结对帮扶,融合发展。鼓励优质的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

专栏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工程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政府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向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

2.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制定试点方案,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标准规范和政策。到2025年,争取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左右。

3.家庭照护者培训项目。定期为有需求的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慰藉、技术指导等培训。“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

4.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完成6386户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3.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结构,推动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作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与扶持补贴政策相挂钩,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细分老年人群,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旅居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场景,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持续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机构排查整治活动,大力推动安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

提高养老服务应急救援能力。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建立区域性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为本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服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养老服务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设隔离功能,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组建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专栏4: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达标率、入住率。

2.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项目。对已开展运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到2025年,全市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占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打造100个左右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实施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健全社区办学网络。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学院)。

(二)发展壮大康养产业。

1.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或治未病科。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支持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到2025年,力争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探索开展“两院一体”发展模式。统筹区域内医疗和养老资源,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探索建立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提高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能力评估、体检、健康教育指导以及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和内容。

专栏5:老年将康服务体系设工程

1.老年将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一批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进市老年病医院(中医医院)等项目建设。

2.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改建、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

2.培育特色健康养生产业。

提升发展温泉康养。依托汝州市、鲁山县、郏县等地温泉资源,推动汝州市温泉镇,鲁山县赵村镇、下汤镇、让河乡,郏县冢头镇、堂街镇等温泉资源富集区建设,打造一批集休闲度假、特色医疗、旅居养生于一体的温泉康养小镇、温泉养生基地。

优化发展森林康养。结合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森林度假、运动、养生、养老等多业态发展,支持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森林康养产品,推动已有森林康养基地积极发展森林浴、森林食疗、森林药疗等服务项目。

持续发展中医康养。深入挖掘梳理本地中医资源,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示范区(基地),支持举办高层次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组建“一带一路”城市中医药健康旅游联盟,树立我市中医药健康养生品牌形象。

培育发展食疗康养。积极开展孟诜食疗文化等专项研究,丰富“中国养生文化发源地”内涵,做强食疗养生产业。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农业、林业、科技、土地等领域有关资金和相关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科技化的健康食材种植、繁育基地,实现种植、加工、观光体验一体化。

着力发展文旅康养。将康养服务与曲艺、陶瓷、酿酒、书法、酒窖、魔术等文化资源相融合,开发面向康养人群的文化创意体验服务。充分挖掘知青文化,整合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纪念馆及周边资源,为知青等人群提供专业文旅康养服务。将康养旅游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依托尧山、二郎山、画眉谷、灯台架、三苏园、尧山大峡谷等景区,充分挖掘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推出系列康养旅游线路,探索打造生态康养体验项目。依托中原解放纪念馆、豫西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丰富红色康养旅游内涵。

大力发展乡村康养。依托乡村花卉林果园区、农业田园综合体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综合性生态农业园区、文化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小镇和共享型康养农村等建设,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康养名村名镇和田园康养旅游基地。依托鲁山县和汝州市等地民宿集群、郏县姚庄回族乡寿茶忆等民宿文化园、宝丰县观音堂林站余家客舍等特色民宿,因地制宜开展康养服务。鼓励民宿进行适老化改造,挖掘农事体验、采摘体验等资源,打造“康养+民宿”示范村。

探索发展体教康养。依托市体育村等体育健身场馆、场所,引进平顶山学院体育学院等单位在运动康复领域的科研力量,合作建设市级体医融合中心项目。积极拓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平顶山环城休闲健身线路、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康养运动场所,积极推广马拉松、自行车赛等精品赛事。依托河南九峰山景区研学旅行基地、弘宝汝瓷文化园、祥龙大峡谷研学旅行基地等研学营地机构,探索打造康养研学体验项目组团,鼓励健康养老养生服务机构与研学营地机构合作开发适宜康养人群的课程。

专栏6:全龄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康养小镇。根据各地区位、文化、交通、生态等特点,打造一批以长寿文化、生态旅居、医养结合、乡村养生为主题的多业态康养小镇。

2.康养基地。依托我市中医药种植、岩盐、森林、温泉等康养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康养基地。

3.康养社区。依托中心城市生态环境、文旅资源和医疗设施,结合地方特色康养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综合体。

4.康养村落。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等政策,发挥古村落、农家院、农家乐、农家菜对康养产业的吸引力,实施乡村生态康养示范工程,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农业创意、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一体的特色名村和乡村生态康养度假区,壮大乡村康养产业。

3.促进康养用品产业发展。

研发生产生态健康食品。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大力发展富硒粮果、优质畜禽等特色农产品,引导发展绿色有机和健康养生食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发展便携式健康美食和特色小吃。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健康养生需求,大力发展作为日常膳食使用的各类易食食品、老年营养配方食品。

丰富盐养产品。依托叶县先专栏7进制造业开发区,推出多类型、多功能主题盐浴产品,研发养颜美容盐、盐理疗产品等保健商品,提升产业附加值,加强对营养保健盐、果蔬洗涤盐等新品种的研发,形成高附加值的盐日化系列产品。

丰富中医药养生保健用品供给。依托我市中药产业基础,发挥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润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四知堂制药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品牌效应,延伸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链。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药保健品新工艺的研发攻关,加快开发功能食品及药酒、药妆等中药保健产品。

拓展康养用品销售租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等方式,集中展示、销售康养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繁荣消费市场。探索打造平顶山首家集展示、体验、购买、租赁于一体的康养用品展示中心。选择交通便利、老年人群聚集的场所,建设系列康养用品零售店,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适老助老产品体验服务,努力让老年人享受到体验式、个性化、适配性高的服务新模式。举办“孝老爱老”购物节,鼓励电商和零售企业在重阳节期间开展购物促销活动。

(三)智慧赋能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

1.增强现代化服务能力。深化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管理中的运用。推进市、县、点(养老服务设施)三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汇聚老年人基础信息与多元市场服务主体,形成全市养老服务网和数据资源库。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做好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的对接,推动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发布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清单,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企业提供新的创意、开发解决方案。

2.提高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助老能力。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创新研发,提高康复辅助器具制造和配置服务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托郏县等地开发区,推动康复辅助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发展智能化康复治疗器械、健康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养老监护设备等系列产品。扶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富有平顶山特色的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辅助材料知名品牌。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多种方式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展示、配置服务专区。推进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促进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

3.推动智慧助老普及化。

提供“点菜式”服务。不断完善市、县、点(养老服务设施)三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客户端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整理、助洁、助餐、助浴、助行、助购、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推进老年人平安行动。针对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开展居家环境、身体状况、运动状态等老年人参数监测。基于监测数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精准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动构建老年人24小时呼叫应急服务体系。

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存在的困难,积极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结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高龄津贴发放系统,着力完善高龄津贴信息化服务。鼓励办事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备引导人员,推广“一站式”服务,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专栏7智慧养老建设工程

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市、县、点(养老服务设施)三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安防、智慧服务、智慧记录、智慧感知等智慧养老服务机构,积极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建设一批示范企业。

(四)优化营商环境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扶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集群。

2.培育发展银发经济。优化养老产业布局,依托温泉、森林、中医药等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生态农业、健康养老、中医药等特色养老产业。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鼓励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满足老年人特色需要。

3.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中原城市群,紧密对接郑州都市圈、洛阳都市圈,与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开展全方位一体化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合作与交流,着力构建相关行业联盟。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经济圈的交流对接,引进一批专业化人才、团队和企业,吸引外地客群到我市开展养生养老置业、商务会议会展、温泉康养、乡村度假、体育健身等。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吸引国际知名品牌管理公司参与我市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管理。

4.开展多元市场营销。

线上线下相结合。与传统主流媒体合作,围绕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专题节目,策划推出系列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等网络传播形式,开展新媒体营销。办好我市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相关系列招商、交流论坛等活动。依托“百样温泉,花式健身”、“希望的田野”乡野赏花亲子活动、红色研学英雄平顶山、漂流戏水及健身登山、金秋城市文化休闲季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综合效益。

加强联合营销。依托豫中南七市旅游推广联盟,加强资源共享,完善力量统筹、资源整合、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人才、推广渠道等联动效应,形成宣传推广合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友好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驻外办事处、境内外航空公司及知名旅游企业等的合作,建立促销联盟,拓展境外客源市场。

(五)健全要素保障体系。

1.制定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立法,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从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发布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

2.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推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标准体系。支持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和机构开展标准化管理,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和康养服务机构制定企业标准。

3.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不低于55%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经费作为重大民生支出列入专项财政预算。对符合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条件的养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拓展投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加强融资模式创新,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押质押贷款,满足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多样化融资需求。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积极与银行合作,获取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探索设立我市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基金。

4.强化设施用地。将民政部门列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推动参与新建小区规划图纸联合审查。按常住人口统筹安排养老、康养服务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养老和康养服务设施年度建设供地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不得违规改变用地用途,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问题核查整治力度。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充分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划拨用地需求,鼓励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政府以作价出专栏7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建养老服务设施。

5.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平顶山学院、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相关专业教育,培养医药、医疗、护理、康养、运动、健身等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研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引进聘用一批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专栏8:养老和康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高等院校和规模化养老和康养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和康养人才培训、实训基地。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训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人员等5000人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3.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4.开展“最美养老人”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优秀人物,开展系列宣传。

6.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优化涉老法律援助程序,依法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7.完善综合监管。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安全、资金、运营秩序、从业人员等方面实行清单式监管。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推进养老和康养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对养老和康养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判断和评估,供社会查询和参考。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体制。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成立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和指导作用。推进成立养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等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的氛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树立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工作的示范典型,及时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进一步扩大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的影响力。

(四)强化监测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自查、督察、社会第三方评估并举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调查、年度评估和规划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在安排资金、遴选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1.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和改造重点项目

            2.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重点建设项目

            3.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4.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建设项目

            5.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附件1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和改造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组织实施单位

1

叶县廉村颐养敬老院

新建

2022—2025

叶 县

占地面积3.1亩,可提供床位94张

叶县民政局

2

舞钢市乡镇(办)养老院升级改造

改扩建

2022—2023

舞钢市

对八台镇养老院、武功乡养老院、尚店镇养老院、杨庄乡养老院、尹集镇养老院、庙街乡养老院、铁山街道养老院、枣林镇养老院、垭口街道颐养康健中心及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舞钢市民政局

3

舞钢市8家敬老院提升工程

改扩建

2022—2023

舞钢市

建筑面积19841平方米,设计床位628张

舞钢市民政局

4

宝丰县商酒务中心敬老院

改扩建

2022—2025

宝丰县

建筑面积5654平方米,设计床位128张

宝丰县民政局

5

平顶山市卫东区敬老院

新建

2021—2023

卫东区

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20张

卫东区民政局

6

宝丰县9家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提升改造

改造

2022—2023

宝丰县

9家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提升

宝丰县民政局

7

舞钢市8家敬老院消防喷淋系统安装

改造

2022—2023

舞钢市

8家敬老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

舞钢市民政局

 附件2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组织实施单位

1

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5

平顶山市

项目位于市社会福利园区,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为市社会福利园区二期新建项目

市民政局

2

平顶山市夕阳红老年公寓改扩建

改扩建

2022—2024

湛河区

项目位于市夕阳红老年公寓院内西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市民政局

3

叶县中心养老院

新建

2020—2023

叶 县

占地面积27亩,建筑面积20900平方米,设计床位480张

叶县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

4

叶县健康养老中心

新建

2021—2025

叶 县

占地面积约91亩,建筑面积83575平方米,设计床位1850张

叶县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

5

舞钢市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3

舞钢市

占地面积15亩,设计床位100张,建筑面积5182.54平方米

舞钢市民政局

6

舞钢市朱兰街道综合养老中心

新建

2022—2025

舞钢市

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200张

舞钢市朱兰街道办事处

附件3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组织实施单位

1

新华区新新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改扩建

2022—2023

新华区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

新华区民政局

2

新华区香山管委会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改扩建

2022—2023

新华区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

新华区民政局

3

新华区青石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3

新华区

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

新华区民政局

4

宝丰县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2023—2025

宝丰县

3个社区建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总建筑面积1336.91平方米,设计床位28张

宝丰县民政局

5

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天宏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2021—2023

卫东区

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设计护理型床位65张

卫东区民政局

6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改扩建

2022—2023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

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民政局

7

叶县盐都、昆阳、九龙3个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3

叶 县

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25张

叶县民政局

8

汝州市钟楼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新建


2022—2025 

汝州市

建设3层双面综合楼

汝州市卫健

益康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4

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组织实施单位

1

万福康养医养结合项目

改扩建

2022—2023

舞钢市

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新增医养结合床位200张

舞钢市万福

健康养老中心

2

伊甸园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新建

2022—2025

舞钢市

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新增医养结合床位300张

舞钢市伊甸园老年公寓

3

舞钢市同立集团医养综合体项目

改扩建

2022—2023

舞钢市

设计医养结合床位700张,完善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平台

舞钢市同立

康养集团

4

平顶山弘医堂中医院养老项目

新建

2022—2025

高新区

占地面积40亩,建设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病床位300张;建设1所智能化养老院,养老床位500张

平顶山弘医堂

             中医院

5

汝州市济仁糖尿病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改扩建

2022—2023

汝州市

对养老公寓、安宁疗护病区、电子阅览书画综合室、健身音乐舞蹈室及中央厨房进行改造装修,新增护理型床位35张,养老床位30张

河南瑞祥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5

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组织实施单位

1

温泉水镇(一期)

新建

汝州市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666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涵盖文化旅游、大健康及商业、地产等领域,拟打造集奥特莱斯商业、法国薇姿温泉养生、大健康、休闲旅游、艺术展览、文化创意衍生品交易、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及生态居住于一体的国际文旅健康小镇,总投资30亿元

汝州温泉水镇发展有限公司

2

鲁山县云栖谷旅游度假区森林康养小镇

新建

鲁山县

建设森林康养小镇、百草园康养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及其配套工程

鲁山县云栖谷实业有限公司

3

太阳谷康养项目

新建

卫东区

总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建设康养文创展示中心和智慧康养社区

平顶山太阳谷宜养置业有限公司

4

舒山健康养老园区

新建

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

占地面积约612亩,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总投资125018万元

河南荣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5

中原盐都盐湖旅游度假区项目

新建

叶 县

占地面积181.84亩,计划投资7.5亿,围绕盐湖度假小镇、岩盐文化街、岩盐养生膳食园、盐湖康养园、中原第一死海盐湖水上乐园、盐文化主题公园、盐洛盐疗康养中心等文旅项目,塑造中原死海IP品牌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

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二期

新建

湛河区

总占地面积约204亩,建筑面积136557平方米,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手段,打造普惠型养老与高端养老相结合的医养康养智慧养老项目

平顶山市财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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