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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政〔2022〕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4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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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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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平政〔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赵文峰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实质、联系实际、强化实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2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着力扩投资、增消费、稳实体

1.坚持“项目为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好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5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投资900亿元,工业投资500亿元、增长15%以上,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滚动开展“三个一批”,力争全年签约项目100个、开工200个、投产150个。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抓好尼龙城32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叶县政府,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全力推进“1236”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呼南高铁平顶山段、平漯周高铁,加快推进沙河复航、焦唐高速、叶鲁高速、焦平高速等项目,做好鲁山机场、周平高速、郑南高速、北汝河航运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深入开展“四水同治”,加快昭平台水库扩容、沙河生态修复、南水北调工程调蓄配套及防洪提升、燕山水库引水、城乡一体化供水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度谋划一批体量大、牵引力强的重大项目,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7.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资金、能耗等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

8.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大力发展新零售、直播电商、网红经济、首店经济等新型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分阶段精准投放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0.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释放县乡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深化“万人助万企”,完善亲清政商平台,全面落实重点行业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技改贴息等惠企政策,出台支持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引导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产业链、供应链中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利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手段,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14.完善“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推动线上融资业务办理常态化,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15.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保障电力充足供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严控涉企收费,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0户、上市企业1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二、着力打造创新高地

18.启动建设平顶山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教绿谷”,打造集聚创新要素的“双引擎”和“强磁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9.争取炼焦煤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序列,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验室、尧山实验室建设成为省实验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0.加快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平煤神马集团科研创新中心、平高智慧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韭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科院,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

21.推进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高压电气中试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

22.全面启动智慧岛双创载体建设,加快建设算力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3.加强中原学者工作站、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筹建河南化工职业大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25.全面深化市政府与华为公司和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的战略合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以市农科院为依托,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服务平台。新增省级创新平台20家以上、市级创新平台5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27.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真实生物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7%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培育更多“单项冠军”“瞪羚”等创新型企业,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9.开展“创新制胜”行动,对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合作伙伴,特别是引进院士和一流研发团队的,给予定向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推行“揭榜挂帅”、“赛马”、首席专家负责、经费直通车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1.出台“人才新政2.0版”,建立高端人才举荐机制和人才服务一条龙体系,筹备举办第一届尼龙(新材料)国际高端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开工建设市级专家公寓和人才公寓,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三、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32.强化尼龙新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增强上游原材料保障能力,拓展下游尼龙织造、工程塑料等产业,推进恒申工业园、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年产24万吨尼龙66切片、40万吨聚碳酸酯、神马股份退城进园、37万吨双酚A等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末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叶县政府,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33.强化电气装备产业关键零部件自主创新,完善交直流、全系列、全电压等级产业链条,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园、高低压电气专业园等项目,力争“十四五”末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郏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高集团

34.实施特钢不锈钢产业焕新工程,强化高性能专用钢板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向下游机械制造领域延伸,抓好特钢加工特种装备制造产业园、年产2000吨钒氮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末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舞钢市政府、宝丰县政府

35.实施煤炭、焦化、建材等产业链提升工程,抓好碳素产业园、鲁阳工业园等项目建设,巩固传统产业优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36.深度推进“五链耦合”,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更多产业产品进入中高端、关键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7.聚力高端创新药、现代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抓好真实生物新冠特效药开发、海王医药年产1.5万吨现代中药饮片、润灵大健康产业园、东部医药冷链物流仓储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8.深化与宁德时代、中石油等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产业,抓好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中国电力姚孟储能、盐穴储气库、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鲁山县政府、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9.立足矿山、起重机械等优势领域,加速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抓好跃薪智能机械产业园、世邦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鲁山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强化进场卡位意识,在氢能及新型储能、环保、智能健康等领域,开辟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41.完善“物流+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引进培育领军物流企业,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中原大易物流平台、临港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汝州市政府、宝丰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2.积极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创意设计等,建设设计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3.充分挖掘山水、温泉、魔术、陶瓷、工业遗存等文旅资源,深化“礼赞鹰城”文创产品研发,大力发展以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为特色的文旅康养业,抓好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白龟湖旅游度假区、尧山文化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倾力打造文旅康养名城。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4.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数字鹰城,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45.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增5G基站1800个。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强化数字赋能,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搭建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智能化应用场景行业全覆盖,新增上云企业2300家,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7.加强与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实施一批数字化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型数字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48.全面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意见,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专项规划,实现规划“一张网”“一张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以现代化理念开展城市设计,注重城市文化、延续城市肌理,注重与矿山、厂区的良性互动,突出“湖光山色、素雅暖灰”色彩定位,塑造“半城山水满城绿”的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市域发展格局重塑、整体优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1.积极融入郑州都市圈,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明晰市内各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强化创新驱动、推进产城融合,抓好科创新城、湛河新区、国际物流产业新城、高铁商务片区等建设,着力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创新发展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高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52.以“工匠精神”抓建设,以“绣花功夫”抓管理,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能城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实施配套工程,完善商业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设施,加快城市绿园、街角游园、体育公园等建设,新建改建一批嵌入式社区服务站点,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在家门口的“小空间”做足配套“大文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54.实施“里子工程”,完成市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快建设城区8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加强“避险工程”建设,开展园林路与凌云路交叉口、一矿铁路桥等易涝积水点综合治理,提标改造地下空间防洪排涝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55.实施畅通工程,加快许南路东移、南环路、鹰城大道二期、东平郏路改造、高速路口升级、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打通和顺路、科技路等10条断头路,建设全息感知智能路口,大力缓解交通拥堵,着力解决出行难、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56.实施数字城市工程,加快建设“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的智慧城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提升城市安全系数、数治能力。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7.实施提升工程,加快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城中村等改造,启动青少年宫、火车站片区更新,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利用、供水排水等设施改造,推进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开展“河湖两岸、沿路两边”景观提升,让城市更具颜值、更显近悦远来的气质。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58.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深化放权赋能改革,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59.加快“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质化推进“管委会+公司”模式,全面开展“三化三制”改革,科学设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等约束性指标,确保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0.加快实施城乡12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

62.深化“两个健康”示范县创建,推动县域发展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6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4.完成2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粮食产量稳定在23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5.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良种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66.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责任单位: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67.创新发展农业保险,提升农业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68.以工业化理念推动农业现代化,实施“带、链、园、企”一体推进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9.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粮食精深加工、优质林果、富硒粮果、生态畜牧养殖等产业,做强汝州生猪、郏县红牛、舞钢肉鸽、鲁山香菇、宝丰珍稀菌、叶县韭菜等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0.大力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进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1.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2.完善冷藏保鲜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73.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三园一体”培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4.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完善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5.新建“四好农村路”3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抓好“美丽小镇”“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建设,完成改厕4.5万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1%,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

77.传承优秀乡村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78.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下乡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9.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1.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

 82.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政府、石龙区政府

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83.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4.加快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提质扩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5.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不断扩大“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86.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87.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全面开展依规依法兑现承诺专项行动,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信用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8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潜心强创新、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9.完善“四张图谱”、推进“四个拜访”,强化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才职能,加大与央企国企对接力度,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招商、专班招商、精准招商,创新开展资本、科研等招商,精准引进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90.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出台支持外贸发展政策包,加快海关技术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打造新的外贸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平顶山海关

91.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国有投融资公司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市属企业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淘汰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2.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深化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抓好统计、价格、电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局

93.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94.加强涉煤涉气工业企业、扬尘、高排放机动车、臭氧等污染源综合整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5.深入实施“河长+”改革,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现水质稳定提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6.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保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7.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完善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目标考核方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8.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再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9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东鑫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静脉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100.积极推进垃圾分类、“限塑”行动,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101.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型社会创建。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02.聚焦美丽鹰城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深入推进林长制,统筹抓好山区生态林、农田防护林建设和南水北调生态廊道补植补造等重点工作,完成造林4.4万亩、森林抚育17.3万亩,不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03.加强采煤沉陷区、历史遗留矿山、沙河和北汝河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北部山区山体修复提升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八、全面改善和保障民生

104.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05.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稳就业作用,落实用人单位社保和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乡村振兴局

106.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新增技能人才14万人以上,打造技能鹰城。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7.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8.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抓好市一中、市实验高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9.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

110.实施好高职学校“双高工程”,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1.规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做好“双减”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2.坚持常态化防控、“动态清零”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3.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抓好市中心血站整体搬迁、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4.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5.适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16.发展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鹰城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117.强化食品药品全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8.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9.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120.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做好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21.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筹集建设公租房1700套,建成棚改安置房1.3万套。

责任单位: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12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123.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124.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125.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推进仙人洞遗址、余庄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展示,加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性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鲁山县政府、叶县政府、宝丰县政府

126.深入挖掘三苏、曲艺、姓氏、墨子等优秀文化资源,开展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行动,努力创作出一批体现文化元素、彰显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精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27.筹建城市记忆馆,大力弘扬吃苦耐劳、勇于开拓的矿工精神和陶瓷、冶铁、酿酒等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四馆一中心、城市书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打造书香鹰城。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28.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129.深化社区治理“五个一”机制,推广“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模式,全面开展“三零”平安单位创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

130.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3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32.加强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鹰城。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33.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九、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134.持续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针对应对汛情、大风等极端天气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迅速查漏补缺,综合治理各类隐患。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135.健全覆盖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1+11”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一张网”“一张图”应急指挥平台。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36.加强“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做强骨干专业救援队伍。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37.科学规划避难疏散场所,开展应急自救科普宣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人防办

138.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抓好风险处置各项工作。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139.完成城商行、农信社改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140.加强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大陈案攻坚力度。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楼盘。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141.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42.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城乡房屋、消防、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43.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4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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